白城市人民政府文件
白政发〔2014〕4号
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白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