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德泰绿豆产业基地集团有限公司获准使用白城绿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的2015年第43号公告,吉林省德泰绿豆产业基地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专用标志使用申请,已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并予以注册登记,获得了使用白城绿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据了解,白城绿豆于2007年通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12年省质监局发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 白城绿豆》地方标准。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只有产自白城绿豆保护区范围内,且产品质量符合地方标准的白城绿豆生产企业才可以提交申请,经省级质检部门或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审核,并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并发布公告后,方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据介绍,白城市质监局经过认真的开展宣传、帮助、指导和标准修订备案等准备工作,指导企业并向省质监局提出了使用白城绿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申请。经吉林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公室初审,认为该厂生产加工的绿豆产品产自保护区范围,并经省质检院检验合格,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符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规定》的要求。随后报请国家质检总局,经质检总局审查合格,进行了注册登记并发布公告。
截止目前,白城市有白城燕麦、白城绿豆等5个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吉林维多利农牧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获得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资格。 ( 责任编辑:李铁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