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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工作,将其分别纳入了年度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力打造透明、规范、公正税务新形象。 在创新完成“4+3”法制审核模式的先行先试基础上,市税务局的法制审核工作,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了有效规避复议、诉讼风险的产生,提升后续复议、诉讼税收争议胜诉率上。2017至2018年试点期间,该局牢牢抓住税收执法链条上“法制审核”这个核心,建立了法制审核人才一张网络、法制审核目录一个清单、法制审核程序一套规范、法制审核操作一本指引的“4个1体系”;建立健全了科所合议、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的“3级阶梯式执法链条”,初步形成了“4+3”模式的法制审核改革试点新路子。试点期间,对达标执法决定开展了法制审核工作,通过“三级阶梯式”执法审核管控,改变了个别税收执法行为事实认定不清、证据资料不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防范了个别执法人员不公正、不廉洁等行为的发生。 执法公示,让税收权力全天候晾晒,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营商环境得到纳税人的心服口服。在2017至2018年试点期间,将7大类34小项执法公示项目进行执法公示,自行开发了涵盖市县两级税务局域名的外网执法公示平台,拓宽了“阳光税务”建设的渠道范围。到今年税务总局在全国全面推行三项制度,42项执法公示项目在税收执法公示平台上得到全面、及时地抓取、推送、审核、发布,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得到了有效提升。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让税收执法实现了全过程留痕、全程可回溯,积极打造白山“规范税务”新形象。文字记录取得了有益的探索。在征管实践中,税务文书送达上经常出现受送达人狡辩、发生争议的情形,并由此产生了复议和诉讼案件,抚松县税务局比照法院系统增加了《税务文书送达确认书》,该文书列明了三种法定收件人的信息。在“确认及承诺”栏次中,让纳税人承诺“确认法定收件人的信息是准确的,如发生变化,15日内到税务机关更改;同意税务机关按上述三种法定收件人的信息进行文书送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这个确认文书,有效规避了文书送达上的执法风险,征纳双方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责任编辑:马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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