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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任务,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不断创新执法手段,加大执法力度,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和网格化监管责任,检查企业94户,发现问题11个,全部完成整改。全市行政处罚案件7起,罚款1.76万元,树立了环境执法的权威。 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医废处置单位、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和隔离点加强现场执法监管。曲家营水源地38项整治任务,已完成10项,正在推进28项。排查地下水源地2处,“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7处。开展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未验收清理整治,23家企业已完成整改21家。印发《关于加强“两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对重点建设施工场所实行24小时监管,及时查处超时作业和噪声扰民问题。完成春节期间不文明祭祀路口卡点值守、河道排污口摸排检查、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现场检查、全市畜禽规模化养殖业统计(125户)、排污许可清理整顿、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及发放标牌等工作。 出台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按照生态环境部《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要求,制定公布了我市第一批129家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分类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与市公安局环侦支队召开对接会,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与浑江区法院召开了生态环境法律联动日座谈会,就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等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做好环境信访工作。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制度,及时跟踪督办重点信访案件办理,最大限度将环境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不发生非正常越级访及群体性事件。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51件,已办结133件。 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加强应急值守,开展重要节假日和“两会”期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加强汛期环境安全监管,汛期前对市直监管尾矿库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尾矿库安全。更新应急物资和环境应急装备储备库,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制定《白山市生态环境局白山市水务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部门联运工作机制》。联合板石矿业公司、板庙子矿业公司开展了尾矿库溃坝事件应急演练,联合白山热电公司开展了防汛环境应急演练。 加强辐射源和危险废物监管。对各县(市)区进行了移动式伽马剂量率布控。开展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及时消除隐患问题,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制定实施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对22户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开展涉重金属企业排查,排查企业4家。 更新和维护监控平台基本信息。通过核查企业排污许可证、环评批复、现状评价等信息,重新对企业在线监控平台基本信息进行了更新维护。全市50家企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70台(套),其中废水24台(套),废气46台(套)。( 责任编辑:马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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