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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十三五”节能“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时间:2018-3-29  来源:长白县政府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安排和要求,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的目标,全方位推动“放管服”改革,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全面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倒逼政府和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大幅缩短审批服务时间,大幅提升网上审批能力,大幅降低审批服务收费,使群众和企业对改革的获得感明显增强、政府办事效率明显提升、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二)基本原则。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坚持县乡村三级同步推进“只跑一次”改革,率先突破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
  
  ——建立清单,分批公布。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建立清单,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分类施策,对各类办事事项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分批公布。
  
  ——上下联动,重在基层。坚持上下齐抓联动,形成合力。县直部门要勇于担当,率先垂范,加大对下指导力度,抓出改革实效。
  
  ——优化流程,提升服务。坚持网上网下结合,推行一个厅、一张网、一枚章、一个窗口高效办事模式,提高政府办事事项和服务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通过让数据“多跑路”,换取群众和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于法有据,依法实施。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重大改革举措要同步考虑相关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通过法治凝聚改革共识、防范化解风险、巩固改革成果。
  
  (三)工作目标。
  
  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事项,成熟一批、公布一批。以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衡量标准,检验和评价改革成效。2018年4月底前,要形成一批“只跑一次”改革成果,全县“只跑一次”事项要达到40%以上,使政府办事效率有明显改观;6月底前,全县“只跑一次”事项要达到60%以上,各级干部精神面貌及政府服务水平有根本性改变;7月底前,基本实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办事事项“只跑一次”甚至“零上门”,真正让政府服务零距离、服务高质量、服务更高效,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实施范围。
  
  县政府各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社区)委员会。
  
  二、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3月,对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做出安排部署。
  
  (二)梳理公布阶段。2018年3月至6月,全面梳理并集中公布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上门”和“只跑一次”事项。2018年7月底前,再公布若干批“只跑一次”事项。
  
  (三)全面督查阶段。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开展“只跑一次”改革专项督查,查找短板,进一步倒逼政府自身改革。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下半年,完善“只跑一次”改革事项标准和办事指南,建章立制、总结评价,巩固深化改革成效。
  
  三、配套措施
  
  (一)把权力放在该放的层面。
  
  1﹒权力下沉集成服务改革。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的事项,相应的权力全部落到该落的层面。适于市场调节的全部归还市场;为群众服务的事项要放到乡镇、村和社区;承接好上级部门相关权限下放工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筹负责各乡镇、各部门工作情况综合汇总并负责牵头县本级放权改革工作,各乡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起草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权力下放协议,各乡镇政府层层签订下放协议。2018年3月,出台县权力下沉集成服务改革的工作方案;2018年6月,县、乡镇、村同步梳理完成放权清单和保留〔执行〕权力清单,以政府文件印发,并公开发布)
  
  2﹒向省级开发区下放权力。进一步发挥省级开发区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的作用,系统梳理发展需求,根据省出台的国家级开发区放权政策意见,探索向省级开发区下放权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给予最大创新发展空间,增强开发区发展动力和企业活力。(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各部门配合。2018年3月,出台向省级开发区放权的政策方案)
  
  3﹒实行清单目录管理。启动我县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编制出台涵盖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建立规范管理、高效应用的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服务、证照管理运行规范。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实现权力清单实时更新,全面梳理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7月底前公布规范化的2018年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指导和组织全县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工作,建立涉企许可清单,依法依规削减涉企许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4月完成)
  
  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加快实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网上公示。推进更大范围的“多证合一”,实现企业从开户申请到审批1个工作日内办结,3个工作日内注册开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乡镇、各部门配合。2018年6月完成)
  
  5﹒加速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告知承诺”制度,把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分别予以取消或改为备案、告知承诺等管理方式,通过取消一批、备案一批、告知承诺一批、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度一批、加强准入管理一批的方法,进一步削减涉企许可数量,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交易成本。健全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切实减少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的审批环节,实现市场准入效率大幅提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乡镇、各部门配合。2018年6月完成)
  
  6﹒扩大用人自主权。扩大用人主体公开招聘和流动权限,简化人才落户手续,大幅度下放人事管理权限,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招聘岗位、自主确定招聘条件,将公开招聘公告核准及拟聘用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给主管部门并由县人社部门备案。对于保留的权限要简化办事程序,确保务实高效。(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部门配合)
  
  7﹒提高放权协调性。全力做好省政府下放权力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的指导和服务,放权与用权、执行与监督统筹兼顾,切实做到培训到位、落实到位、验收到位。(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6月完成)
  
  8﹒全面推行“多规合一”。理顺规划期限、规划目标、规划内容、信息平台、协调机制和行政管理等方面“多规”关系,强化城市规划部门职责,切实做到所有的规划都由规划部门负责协调,统一规划各类用地性质,实现“一张图”办理,避免规划“打架”,提高规划权威性和审批效率。(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乡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全面铺开)
  
  (二)持续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
  
  9﹒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只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只跑一次”。(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乡镇、各部门配合。2018年5月,出台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改革实施方案)
  
  10﹒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依托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推行网上并联审批,确保审批时限工业项目压缩到35个工作日内,基础设施类项目压缩到55个工作日内。(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科学技术和经济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6月,县、乡镇同标同步实施)
  
  11﹒全面推行“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在地理空间确定、产业定位明晰、能源“双控”目标可落实、监管能力有保证的工业园区、开发区和省级特色小镇等区域内,全面了解区域用能现状,提出一个时期区域能源消费强度、用能总量和煤炭消费总量等控制目标,明确与县域产业规划相适应的节能措施和能效标准,依法开展全过程监管,实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环节进一步简化、节能审查流程进一步优化。(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乡镇、各部门配合。2018年5月,出台全面推行“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方案)
  
  12﹒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围绕投资有商机,解放思想,复制推广先进地区“标准地+承诺制”改革经验做法,在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园区)的规划范围内,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探索推行新增备案类工业项目和研发总部类项目“标准地”模式,让项目以最快速度落地。(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各部门审批改革相关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指导各部门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做好项目备案、信息推送等审批服务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各部门做好“标准地”预设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各部门联合验收工作;县科经、消防、环保、水利、文化、安监等相关部门配合,指导各部门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实行“一窗受理”)
  
  (三)加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13﹒统一监督管理各类办事大厅。新建县政务服务中心,加快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功能升级改造,全面实施审批服务流程优化再造。坚持“凡批必进”,以“一个厅”为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提供服务为目标,加快对全县各行业办事大厅的整合,重点将不动产交易登记、医保社保、公安服务、税务等服务事项尽快整合进驻政务大厅,确保县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应有尽有,部门应进尽进,实现对办理过程和结果的统一监督。同时,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制度,研究制定相关的监督管理办法,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努力实现县域内“无差异、均等化”服务模式。(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4月,出台“一个厅”整合方案)
  
  14﹒加快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政务服务模式,大幅提高政务大厅办事事项即办件的比例,通过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实现立等可取。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全面推行全程代办制。加强乡镇(村)便民服务网点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实现行政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7月,出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具体措施)
  
  15﹒建设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数据库,整合各类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专线,形成覆盖全县链接政府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服务于一体的“惠民通热线”,发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在解答群众和企业办事咨询中的作用,积极为群众提供电话、网络等多样化新媒体信息政策咨询、社会管理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更好地满足企业及办事群众的服务需求。(县软环境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各部门配合。2018年3月,制定出台工作方案;2018年6月,建成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
  
  16﹒深入推进全县不动产登记“只跑一次”工作。全面推进房屋登记、税务、不动产登记部门自身改革,促进体制机制创新,将房屋交易职能整合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实现房屋交易、缴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同时办理,使办事环节明显减少。全面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模式,形成“窗口办”与“网上办”“掌上办”互补,“有形”窗口与“无形”窗口并行,最终实现“只跑一次”。(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各乡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地税局等相关部门配合。2018年3月,出台推进全县不动产登记“只跑一次”工作具体措施)
  
  (四)加快推进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制定“只跑一次”事项办理标准。
  
  17﹒加快对吉林政务服务网对接。政务服务网是“只跑一次”的根本支撑,要以最快的速度进行对接,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配合省市做好政务服务网建设和运营,让“一张网”真正网住全部事项。持续完善政务服务网功能,推进政务服务网上网下整合,全面打通“事前网上申请、事中在线办理、事后快递送达”的全流程服务链,全面推广“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办理模式,除涉密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基本实现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大幅提高网上办事比例,逐步提升“零上门”事项覆盖率。建立“只跑一次”网上评价、电子监察体系,不断扩大全流程网上办事事项范围。(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各部门配合。2018年11月完成)
  
  18﹒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利用。建立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电子政务项目协调管理机制,消除“僵尸”信息系统,整合各类政务信息资源,对接吉林省政务信息共享网站,完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安全保障体系,促进流程优化、业务协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19﹒制定发布我县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地方标准,编制群众办事一次性告知书、行政审批样本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统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各相关部门配合。2018年6月完成)
  
  20﹒全面规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办理程序。对所有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编制标准操作规程,明确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审查标准、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等。清理前置证明材料或环节,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需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或盖章环节进行统一清理,制定行政审批事项需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或盖章环节清单,实行清单式管理,逐步实现凡清单以外的证明材料或盖章环节不得作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条件的工作目标。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统一事项编码规则,完善事项要件准备、形式审查、实质审查、现场踏勘等环节要点,实现“一套标准办审批”,促进行政服务规范化,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工作透明度,努力营造“办事不求人”“谁来都一样、谁审都一样”的办事氛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各乡镇、各部门工作情况综合汇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配合。2018年6月,所有办事事项标准操作规程〔SOP〕公开发布)
  
  (五)全面加强和创新政府监管。
  
  21﹒研究制定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指导意见。切实解决好“黑车”宰客、医院门诊、教育教学、产权登记、银行“排大队”等一系列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大力提升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对医疗、教学、供暖、供水、供电、邮政、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单位及银行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机构加强监管,引入社会评价,促进其提高服务水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要及时督促解决。加快推进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打破不合理垄断,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以竞争推动服务质量提升,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只跑一次”的便利。(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筹,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县软环境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2018年5月完成)
  
  22﹒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推行联合检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标准化、智能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乡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10月完成)
  
  23﹒进一步科学监管市场。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简政放权、推进“只跑一次”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进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建设,形成大数据,实行跨部门、跨地区信用联合激励与惩戒,使讲诚信成为新风尚,使讲诚信成为竞争力。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和应用,并与政府部门许可、处罚和监管工作有效衔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10月完成)
  
  24﹒推行综合执法改革。由基层监管的事项,按照省综合执法改革方案要求,整合组建5—7支综合执法队伍。统筹县以下执法工作,探索开展“一支队伍管执法”试点,逐步实现“多帽合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10月完成)
  
  25﹒构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运用“互联网+执法监督”模式和大数据,充分利用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归集、执法监督、统计分析。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首先将行政处罚行政执法行为纳入平台监管,逐步将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纳入平台监管,实现平台监管全覆盖,促进行政执法环境建设。(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机制
  
  (一)统一思想认识。“只跑一次”改革是撬动各领域改革的有效举措,更是向全社会各行各业的庄严承诺。各乡镇、各部门要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同频共振,冲破长期以来墨守成规、惯性思维、说而不做、行动迟缓陋习,树立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力争创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政务环境最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最强的县份。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主要领导抓落实机制。为确保“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成立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位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常务副县长田兆明兼任,副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马春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罡兼任,办公室负责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的日常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加快推动改革落地。建立公告承诺兑现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只跑一次”改革目标,倒排工期,拿出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制作细则,形成手册,向社会公开公告承诺,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兑现,让群众评判改革成效。
  
  (三)加强法治保障。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只跑一次”改革难题,加快推进相关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出台改革措施的合法性审核,确保改革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筑牢“只跑一次”改革的法治保障基石。
  
  (四)强化考核监督。县政府对各项工作进行全程督查,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想改、拖着改、不愿改、不会改等,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对不按规则用权,随意增加办事条件,导致群众和企业办事无门,多头跑、来回跑的,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把“只跑一次”改革列入对各乡镇、各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完不成改革任务的,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直接降一档。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只跑一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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