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的决定
长政发〔201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县政府对各部门执行的行政职权进行了清理。经广泛征求意见和严格审核论证,县政府决定,现向社会公布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 附件:1.县政府部门行政职权情况一览表(3019项) 2.县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90项) 3.县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7项) 4.县政府决定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1项) 5.县政府决定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4项) 6.县政府决定增加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8项) 7.县政府决定转移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1项) 8.县政府决定分解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项) 9.未下放权限给县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项) 10.县政府决定调整审批机关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项) 11.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目录(6项)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日 ( 责任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