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重申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借机敛财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各中、省、市直属单位,各部、委、室、局,各人民团体:
今年6月上旬,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到我县开展明察暗访活动中,发现个别单位和部门存在利用电子显示屏或黑板等公开通知丧葬、给孩子办生日酒等问题,为进一步遏制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等相关事宜借机敛财的不良现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倡导文明节俭风尚,现重申有关规定: 1.不准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婚庆宴请人数不得超过20桌(200人);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桌(300人);不得化整为零、分批次多地点重复设宴。办理丧葬事宜,也要严格遵守国家殡葬管理和改革有关规定,带头移风易俗、从简办理,严格控制参加人员规模,注意社会影响。婚庆和殡葬车队均不得超过8辆。 2.不准违规通知人员参加婚丧事宜。严禁直接或间接通知下属单位和人员、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参加,不准违反规定收受上述人员的礼金。 3.不准以单位的名义或者利用单位的电子显示屏、黑板等公共设施通知人员参加婚丧等相关事宜。 4.不准以任何方式用公款报销操办婚丧事宜的费用。 5.不准使用公车操办婚庆事宜。 6.不准动用公款、公物以及其他公共资源操办婚丧事宜。本单位干部职工、配偶及双方父母丧葬事宜,单位可以赠送1对花圈表示哀悼。丧事确需使用公车的,不得超过2辆。 7.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和社会秩序。 8.除婚庆、丧葬事宜外,党员领导干部一律不准操办庆贺生日、子女出生、升学入伍、乔迁新居、调转升迁等事宜,自家庆贺一律不得邀请亲属以外人员参加。 同时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事宜报告制度。办理婚事必须在事前10日内填报《党员领导干部婚庆事宜申报表》,办理丧葬事必须在事后10日内填报《党员领导干部办理丧葬事宜报告表》,不准瞒报、迟报,不准填报虚假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事宜,副局级(含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到县纪委填表备案,其他党员干部向本单位党组织填表备案。 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人民团体及村、社区党员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观念和自律意识,认真学习掌握、严格遵守执行上述规定,自觉抵制婚丧大操大办的不良风气,坚决不越纪律红线。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日常巡查和重要节假日集中检查机制,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行为。对无视规定、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当事人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违规收受的礼金一律收缴,典型案件通报曝光。 中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6月18日 ( 责任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