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文件
吉乡协字[2013]4号
关于命名吉林省休闲旅游农业星级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休闲旅游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会):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企业发展,打造休闲旅游农业品牌,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创建休闲农业星级示范企业,按照《吉林省休闲旅游农业星级评定办法》要求,在各地休闲旅游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会)推荐的基础上,经过吉林省乡镇企业局和吉林省乡镇企业发展协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分会现场考核和专家评审,并对2011年命名的星级企业进行了复审。通过复审、评审及网上公示,吉林省乡镇企业发展协会决定命名:长春关东文化园休闲度假有限公司等28户企业为吉林省休闲旅游农业五星级示范企业;舒兰市山水泉度假山庄等25户企业为四星级示范企业;吉林森工集团伊通绿色生态园有限公司等36户企业为三星级示范企业;白山市浑江区向阳山休闲度假村等16户企业为二星级示范企业;长白县昌迪土特产有限责任公司等15户企业为一星级示范企业。星级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从2013年8月-2015年8月。 希望评定的休闲旅游农业星级示范企业,以“休闲改变生活,创意提升农业”为主题,进一步加强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主提升水平,提高规范发展水平,发挥休闲旅游农业企业示范带动作用,为转变农村发展方式,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推动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吉林省休闲旅游农业星级示范企业名单 吉林省乡镇企业发展协会 2013年8月28日 ( 责任编辑:李铁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