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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长春市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全力推动长春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绿色宜居城市。
绿色发展成效明显。通过深入落实各项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目标任务,合理控制能源消耗总量,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重点推进电能清洁供暖,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年底,清理整顿“散乱污”企业2318家。大力发展绿色工业,建设低能耗、高效能的绿色制造体系,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活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农业稳步发展。2017年,长春开始创建全国首个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打造绿色农业响亮品牌,打响了“中国优质粳米之都”“中国梅花鹿之乡”“中国玉米之乡”等优质地域品牌。截至2020年,全市绿色有机产地环境监测面积达529.4万亩,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801个,绿色有机农业总产值达到416亿元。长春市委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长春净月潭瓦萨国际滑雪节、长春世界雕塑园冰雪雕塑展、长春冰雪新天地等成为长春城市发展的新名片。
天蓝水碧宜居城。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实施“控煤、控气、控尘、控车、控烧”等“五控”措施,运用卫星遥感等信息化手段,精准溯源、精准研判、精准管控,全面实施柴油车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应对、精准管控重污染天气。“十三五”期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超额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环境空气优良天数稳定达到300天以上,其中一级优天数增长近3倍,达到144天,创历史新高。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推进伊通河、新凯河、饮马河等流域治理和两大水源地综合治理,水源安全保障有效增强。长春市获得“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称号。2020年年底,城市建成区75处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整治,长春市9个国家考核断面(含公主岭市)水质全部达标,劣五类国家考核断面历史首次全部清零,优良水体比例达77.8%,创“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
青山沃土森林城。黑土地和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深入开展。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省视察时指出,东北是世界三大黑土区之一,是“黄金玉米带”“大豆之乡”,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面对黑土地退化的严峻形势,长春打响黑土地保卫战,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推广农业科技、出台保护条例、建设高标准农田,黑土地得到有效保护。持续开展“绿剑”“绿盾”专项行动,开展侵占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完成了八一水库、前置库湿地、长春堡湿地、富民湿地等6处湿地生态治理。到2020年年底,累计造林54264公顷,绿化美化村(屯)4589个,建设省级绿美示范镇、村(屯)62个,对外开放的公园增加到166个,建有自然保护地6处,全市森林蓄积2149.5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7.6%(含公主岭),长春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05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1.5%。长春先后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
如今,长春市委带领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挥洒汗水,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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