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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4 来源:长岭县纪委县监委 |
近期,长岭县纪委县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这4起典型问题是: 1、长岭县前进乡人民政府民政助理张新建利用职务便利骗取最低城镇居民生活保障金问题。张新建在担任长岭县前进乡人民政府民政助理期间,利用申报审核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明知其父亲张某、母亲宋某为农村户口且已分得土地的情况下,于2007年7月违规将二人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畴,2011年5月15日,张新建在重新审核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的过程中,采取伪造相关人员签字的方式为其父母填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材料。2014年7月30日,张新建利用其父母违规取得的低保户资格帮助上述二人向长岭县保障住房管理中心申请低保楼一套,二人于2014年10月14日入住至今;直至2016年3月张某、宋某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格才被取消。从2007年7月至2016年2月,张某、宋某共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5.2937万元。张新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长岭县海青乡贺坨子村党支部书记王艳忱、治保主任王金在扶贫危房改造项目工作中,失职失责导致村集体资金损失问题。王艳忱在任长岭县海青乡贺坨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治保主任王金负责贺坨子村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工作。在本村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工作中,因王金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正确宣传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政策;王艳忱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对国家危房改造补助工作审核不细,把关不严;导致本村低保户徐某夫妻违规建成的危房改造面积超出标准面积10平方米,为此徐某建房多花的1.45万元由村里支付,致使村集体资金损失1.45万元。王艳忱、王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长岭县北正镇后四十七村原监督委员会主任季术文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平均分配扶贫羊问题。季术文在任长岭县北正镇后四十七村监督委员会主任期间,兼任村发放扶贫羊领导小组副组长,2015年该村未按规定将县发改局拨付183万元扶贫资金购买的2000只扶贫羊发放给贫困户,而是平均分给全体村民,违反扶贫政策相关规定。季术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长岭县长岭镇大二号村党支部副书记徐永贵违反规定收缴群众款物等问题。徐永贵在任长岭县长岭镇大二号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主管该村扶贫羊项目。2015年4月至5月,大二号村在扶贫羊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规向扶贫羊养殖户收取保证金28.62万元。此款已于2016年6月返还养殖户。同时,在实施该项目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徐永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有的党员干部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审核把关不严;有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有的党员干部履职不力,不作为、乱作为,这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侵害了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脱贫攻坚成效。 通报强调,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入反思警醒,强化宗旨意识,严守纪律底线,主动作为,以强烈的责任心、勤勉的工作态度、高效的执行力,采取更加务实的工作举措,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应有的贡献。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工作落实,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继续落实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查找和整治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将执行扶贫纪律要求与扶贫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确保精准扶贫政策、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增强使命感与责任感,坚守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手持《条例》利剑,以极端负责的工作态度、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动真碰硬的工作理念扛起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从严惩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监督全方位,问责无死角,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效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管理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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