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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作出一系列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特别是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为给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场大仗、硬仗、苦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长岭县三青山镇党委书记吕波、副镇长付金龙、水管所所长兼环保站长杨显和西伏山村党支部书记郭福昌等4人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11月,长岭县人民政府向三青山镇政府发函,决定关闭三青山镇所有没有污染防治措施、排放不达标的粉业加工企业。2018年1至5月,三青山镇在落实该决定的工作中,未能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措施不力,致使西伏山村仍有一户粉业加工企业偷偷生产并排放污水,持续造成环境污染。2018年5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吕波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付金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负有直接责任的郭福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负有直接责任的杨显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长岭县前七号镇十二号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孟祥军失职失责问题。孟祥军在任长岭县前七号镇十二号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未能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问题,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工作不负责任,2017年11月,该村重新修建垃圾分类站时,没有按照《吉林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投资标准》进行修建,致使新修建的垃圾分类间未能达到垃圾分类的功能标准。2018年5月,孟祥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两起典型问题,反映出我县个别乡镇和部门环境保护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环境污染治理监管不力、落实政策规定不严格,致使部分地区环境污染问题长期未能根除。全县各乡镇、部门和党员干部要从上述问题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上来,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职责,守土尽责。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工作,把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职责,让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和纪律规定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县纪委县监委今后将继续严肃查处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或履行不到位的乡镇(场、区)和县直部门领导干部严肃追责,终身追责,推动各基层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对不履行监督责任或履行不到位的基层纪检组织也将切实追究,特别要重点解决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尤其是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症和突出问题,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管理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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