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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6 来源:长岭县纪委县监委 |
近日,长岭县纪委县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这4起典型问题是: 1、长岭县前进乡胡家窝堡村党支部书记胡万喜在低保户精准识别工作中把关不严、作风不实问题。胡万喜在任长岭县前进乡胡家窝堡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履职不到位,精准识别工作流于形式,未按相关文件要求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王某、于某及时从国网系统中清退,致使上述二人在2016年7月至2016年10月违规获取低保金各600元,共计1200元。2018年4月,胡万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某等人违规所得被依纪依规追缴。 2、长岭县东岭乡张家炉村报账员张秀全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履职不细问题。2015年11月,负责东岭乡张家炉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申报工作的张秀全在核实本村贫困人口状况工作中,不认真核实、掌握农户基本情况,将该村四社庄某某家7名贫困人口仅上报3人,漏报了4人,致使该户按7口人进行的危房改造因超出规定面积而未获得国家危房改造补助金。2018年1月,张秀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长岭县长岭镇社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叶福玉在低保户精准识别工作中履职不细问题。2010年5月至2017年9月,时任长岭镇永久路社区党支部书记的叶福玉,因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不符合城镇低保条件的永久路社区居民刘某获得城镇低保资格,期间刘某利用城镇低保资格违规领取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补贴1440元、城镇低保金3.035275万元以及获得购买鑫源小区一套低保楼的资格。2018年4月,叶福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某违规所得被依纪依规追缴。 4、长岭县长岭镇长岭街社区主任王铁彬在低保户精准识别工作中履职不细问题。2003年至2014年1月,长岭镇长岭街社区主任王铁彬在低保户精准识别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刘某获得城镇低保资格并违规领取城镇低保金1.17697万元。2018年4月,王铁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某违规所得被依纪依规追缴。 通报指出,上述案例有的发生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有的发生在低保户精准识别工作中,具体表现都是审核把关浮在表面,应严未严,怠于职守,敷衍塞责,这些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表现,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为镜鉴。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表现,主动对号入座,开展自查自纠,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克服“虚漂浮、粗浅慢”之弊,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纠正“四风”的重要内容,拿出见人见事的具体措施,把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往深里抓、实里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既严肃查处发生在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又深挖存在于各级党政机关的作风问题根源,对履职不尽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责任编辑:管理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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