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 根据松原市、长岭县有关文件精神,为了方便群众办事。结合我县工作实际,长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违章简易处罚业务进入长岭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办理,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时间 从2020年11月16日,交通管理大队违章简易处罚业务进入长岭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4楼办公。 二、业务范围 办理交通违章简易处罚(单次含200元以下罚款)。一般违法行为、交警开具的强制措施凭证需要到交警大队法制科(原车管所二楼违章处罚室)处理。 三、要求 处理交通违法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原件。营运货车、客车、出租车必须携带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长岭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长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11月13日 ( 责任编辑:马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