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松原长岭县农村发展电商 网上农产品交易达1330万元
2015年6月12日,长岭县政府同北京一亩田公司东北大区正式签订了农产品电子商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签订后短短半个月时间,培训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700余人,实现网上农产品交易1330万元,这意味着该县同一亩田公司战略合作取得实效,该县的农村电子商务将顺势远航。 长岭县是典型的农业大县,地理位置优越,玉米、葵花、大豆、马铃薯、辣椒、西瓜等粮食及经济作物产量丰富。但该县农产品一直存在销售渠道狭窄、销售信息不畅、生产和销售脱节等现实问题。如何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稳定增加农民收入,是长岭县各级党委、政府努力研究的课题。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长岭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顺势而为,立足县情谋划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积极寻求战略合作伙伴,全力解决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县政府有关部门经多方考察,主动与一亩田公司取得联系,协调沟通,表达合作意向,并向一亩田公司详细介绍了长岭县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环境和资源优势。一亩田公司多次派人到该县调研,最终于6月12日与该县正式签订了农产品电子商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一亩田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国内领先的农产品交易诚信平台,也是国内最大的农产品交易大数据平台。主要产品有一亩田网站(www.YMT.com)、一亩田手机APP、三位一体的网店(PC端、移动端、WAP)以及和百度合作的一亩田直达号。一亩田模式是我国“互联网+农业”的创新典型,一端服务批发商和采购商,一端服务农民和产地,通过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以及线上线下的撮合服务,帮助产地农民实现农产品产销对接,缓解农产品销售难和卖价低等难题。2015年上半年,一亩田启动“村晖行动”农村战略,预计未来三年投入80亿元,建立1300个县域合作示范区,对接国内34个省、市、区的150个人口大都市,实施农产品进城工程。目前,一亩田已和国内63个市、县达成战略合作,长岭县就是其中之一。 协议签订后,一亩田公司在长岭县设立办事处,具体负责对长岭县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管理者进行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知识培训,开展“一亩田长岭产业带”建设,即在一亩田官方网站上开设“长岭产业带”专栏及网上店铺,推广长岭县特色农产品,拓宽销售渠道,提高生产效益,为县政府指导农业生产和流通提供依据。长岭县政府则为一亩田公司办事处提供了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以及培训场地,组织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管理者参加培训,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同时,提供了300个在平台上推广的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名录及联系方式,并对相关业务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半个多月以来,一亩田公司办事处先后在长岭县前七号镇、太平川镇铁西村、长岭镇北门外村等地举办了大小培训班15场,培训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700余人。走访了太平川兴源农业合作社、前七号岭益农业合作社、秋林集团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永发食品有限公司、吉川粮贸有限公司等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及种植大户50多户,实现网上交易1330万元。此外,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帮助前七号岭益农业合作社销售小米,收入40多万元;帮助前七号守金农业合作社1000吨滞销的金塔椒寻找销售渠道。 短评 顺势而为借力发展 刘德喜 “互联网+农业”,有利于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农产品销售模式升级,有利于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农业生产标准化水平,因此,农村电子商务正在全国农村蓬勃兴起。受观念、人才技术和基础条件制约,我市的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长岭县政府与一亩田公司战略合作关系的确立,不失为借力发展的一步好棋,并且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与国内最大的农村电子商务平台战略合作,长岭县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上迈出的至关重要和起点较高的一步,这对该县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必将为今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平台建起来后,如何促进互联网农业的顺利发展,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必须建立并完善联合经营渠道,依托互联网形成产、供、销一体化联营模式。首先,个体农业生产者之间可以进行联合建立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形成规模,同时农户要加强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联系,将原农产品加工成各种商品,增加农产品的价值。其次,政府要积极推动和服务销售网站运营,实现农产品销售的电商化,各个农产品经营业主要加强与物流公司的合作,实现产品下单和物流配送的一体化。再次,加快相关制度及操作规范建设,促进平台与农产品生产及经营者之间深度融合发展,更好地发挥平台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 责任编辑:孙立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