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明确2017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各项重点任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办函〔2017〕63号)精神和《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结合我市实际细化了工作分工(详见附件)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和《白城市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提出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以政务公开工作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大局。
二、工作安排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白城市《要点》及我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统筹安排,明确责任。牵头单位要抓好任务分解和督促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细化方案,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保障措施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3号)要求,各乡(镇)政府及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动、指导监督、督促检查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将涉及本地、本部门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具体落实到部门、科室及人员,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明确具体要求,强化对上沟通、横向协调和对下指导,并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任务分工方案,2017年6月30日前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政府楼407)。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价。 ( 责任编辑:王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