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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德惠市贫困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
按照《长春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健康长春行动计划”的部署和要求,为做好2016年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妇女健康需求、关注妇女民生为切入点,继续实施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进一步扩大贫困妇女受益面,提升广大贫困妇女的幸福指数。 二、工作目标 (一)2016年,为全市10100名35—59岁贫困妇女免费进行“两癌”检查。 (二)承担贫困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市妇儿工委、卫计局、妇联相关工作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贫困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三)探索适合贫困妇女“两癌”检查服务模式,推动贫困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1.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牵头做好“两癌”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开展项目实施的宣传工作;协调卫计局、妇联并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督导。 2.市卫计局负责抓好“两癌”检查的有关业务指导工作;开展业务培训;确定妇女“两癌”检查及确诊机构,建立转诊机制;做好检查人群登记和质量监督控制,管理相关信息;建立检查人员档案并提供给妇儿工委办公室。妇儿工委办、妇联负责组织动员贫困妇女有序参检。 (二)“两癌”检查医疗机构的确定和工作职责 1.德惠市妇幼保健院为此次“两癌”检查项目的定点检查机构,负责对本市妇女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咨询和“两癌”检查技术服务;严格按照“两癌”检查标准及项目方案进行检查;建立完善详实的个人档案填报制度,严格受检人员档案信息的采集、汇总、分析和上报;组织专家进行“两癌”检查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及时掌握本区域“两癌”发展趋势及情况,做好异常病例信息掌握和随访。 2.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定点检查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考核;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汇总及上报;按时完成“两癌”筛查调研报告。 3.从事贫困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技术人员须具备医师资质并经培训考核合格。 4.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对初检可疑病例的确诊,对诊断明确为宫颈癌或乳腺癌的贫困对象进行规范性治疗和医疗救助(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第二人民医院个人承担部分减免10%费用;对于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由所在村和社区开具贫困证明,个人承担部分减免30%费用)。 (三)“两癌”检查工作流程 1.贫困妇女的确定 贫困妇女由各社区(村)逐级上报,由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和妇幼保健院各掌握一份;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入户走访等形式向贫困妇女宣传党和政府关怀贫困妇女健康的各项政策,宣传“两癌”检查及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的重要意义;组织贫困妇女签署《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通知检查的具体妇幼保健院(所)和具体时间。 2.“两癌”检查所需证件 参加“两癌”检查的贫困妇女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低保证明(或贫困证明)。 3.医疗保健机构的具体检查流程 宫颈癌检查流程 (1)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对受检妇女进行妇科盆腔检查、阴道/宫颈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和宫颈脱落细胞检查的取材、涂片、固定,并填写相关个案登记表。集中将固定好的宫颈脱落细胞检查涂片标本、宫颈细胞学检查申请单及相关联系卡送至指定的市级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染色及TBS描述性报告。 (2)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内受检对象,并通知可疑和异常者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 (3)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对可疑或确诊患者的跟踪追访,并将追访结果记录在个案登记表内。 乳腺癌检查流程 (1)市幼保健院负责对妇女进行初检。由专业人员对受检对象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相关个案登记表,同时进行乳腺癌健康宣教、问卷调查及高危人群评估。由受训过的检诊医师对全部受检妇女进行乳腺的视诊和触诊,记录乳腺大小和硬度,特别应当注意乳腺出现的一些不被重视的轻微异常症状和体征,填写《乳腺临床检查表》,判定为高危人群及手诊结果可疑或异常者需进行下一步乳腺彩超检查。 (2)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对可疑或确诊患者的检查、诊断和治疗情况进行追访,并将追访结果记录在个案登记表内。 (四)经费保障及管理 1.经费保障。按照长春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长春市卫计局、长春市妇联文件(长政妇儿工委办字[2016]1号)要求,长春市级财政承担50%的检查经费,另50%检查经费由市本级财政承担。 2.承担贫困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妇市幼保健院定期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送检查人数和检测项目等情况,经市卫计局、妇儿工委办审核批准后,按照项目完成情况将检查经费(122元/人)拨付给相关医疗保健机构。 3.“两癌”检查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项目监督与检查 (一)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和市卫计局、市妇联对项目的管理、资金运转、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和检查。 (二)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市卫计局、市妇联联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建立例会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项目如期完成。 (三)项目运行结束后,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和市卫计局将对参检妇女进行随机抽查回访,并通报结果。 附件:1.2016年“两癌”检查任务目标分解表 年“两癌”检查项目日程安排表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7日 ( 责任编辑:马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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