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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的总目标,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公路惠民工程的意见》(吉政办发[2016]58号)和《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任务 通过实施农村公路惠民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现我市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全面加强,真正做到有路必养;全面完成交通脱贫攻坚任务,让贫困村屯交通服务水平显著改善;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要求。 (一) 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有效提高服务水平 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围绕交通扶贫攻坚任务和城镇化需求,实施“村屯通硬化路” 和“路网完善工程”,加快完成自然屯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和重要县级路、旅游路、资源路和产业路改造,有序推动实施通村和较大自然屯的连通工程建设。到2018年末,完成16个贫困村通村、屯硬化路56.7公里,老旧油路改造45.5公里,完成新建农村公路150公里。到2020年,全市建制村通水泥(沥青)路率达到100%,自然屯通水泥(沥青)路率达到85%以上。 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服务水平。加快县级以上公路(含新规划省道、县道)的拓宽改建,要同步设计建设全民候车亭和“港湾式”停靠站。实施“危(险)桥改造工程”和“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到2018年末,完成农村公路危桥改造30座,完成县乡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300公里。到2020年,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基本达100%,农村公路危桥全部完成改造,其他桥梁加强动态管控。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强化建设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督导,保障质量监督检测能力和条件。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资金来源、招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环节“七公开”制度,推行项目管理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公路在竣(交)工验收时要吸收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人员参加,严格安全评价,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到2020年,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下降。 (二)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确保权责一致、规范运行 建立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按照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构建 “县道县管、乡村道乡镇管”的管理体制。规范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建立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乡镇政府要落实必要的管理技术人员和经费。到2018年,县、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比例达到100%。 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按照依法治路的总要求,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和执法机构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大力推广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完善农村公路保护设施,努力防止、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2018年前,农村公路管理法规基本健全,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基本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结合我市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对新建农村公路同步完成公路用地确权工作。加强绿化美化,结合春秋两季农村公路整修工作,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杂物、垃圾,路域垃圾纳入城乡垃圾集中处理范畴。及时疏通边沟等排水设施,采取一切办法逐步实现路田分离、路宅分离,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 (三)全面养好农村公路,切实做到有路必养 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将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作为“有路必养”的重要考核指标,真正实现有路必养。到2020年,养护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基本满足养护需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 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形式。对农村公路专业化养护,可通过招标、委托等方式,交由专业养护队伍承担;日常养护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择优选择沿线群众参与,或组织沿线群众义务参与;专业化养护和日常养护也可通过委托形式全部交由专业养护队伍承担。 (四)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切实服务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总体思路,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通客车的建制村2公里范围内要建设农村客运站点(招呼站),选址要因地制宜,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农村客运站点(招呼站)应与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级以上。 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站场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推广货运班线、客运班车代运邮件等农村物流组织模式,大力发展适用于农村物流的厢式、冷藏等专业化车型。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 三、实施内容 (一)组织动员,加强宣传 2016年10月初,市交通运输局要积极部署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并且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结合《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义。进一步明确农村公路主体责任、资金落实、组织保障等相关内容。 (二)强化引导,注重实效 市交通运输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强化引导,要将“四好农村路”落到实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抓好组织落实。 德惠市“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赫 哲 副组长:白松巍 褚双龙 成 员:各乡镇(街)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 主 任:宁海春 副主任:鲁文武 张大勇 刘国恒 成 员:高景山 张文连 裴国义 黄晓瑞 朱 冬 (二)加强责任落实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在市“四好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落实任务。县级公路管理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公路管理级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乡村公路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市发改局负责做好全市农村公路规划审核工作,指导全市农村公路发展。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资金,监管资金使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四好农村路”建设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做好分类指导、示范引导、经验推广和资料汇总等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农村公路土地确权和建设用地规划征收等工作。市政府其他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在“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过程中,相关单位要注重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确保我市形成完整的“四好农村公路”工作体系。 (三)加强资金保障 加快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筹资机制。按照农村公路“有路必养”的工作目标,市、乡级财政要建立稳定的、合理增长的农村公路建管养投资机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以奖代补”资金、政府债券,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资金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和拓宽农村公路建设筹融资渠道,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扶贫资金等,按照公路规范标准投资农村公路建设。利用农村公路冠名权、绿化经营权等运作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建养资金。 (四)强化监督考核 市政府出台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四好农村路”建设考核标准,市政府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同时要加强监督考核工作,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 ( 责任编辑:马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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