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落实和监管工作的通知
东府办发〔2015〕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已经向社会公布,为做好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落实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县政府决定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县政府公布的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行使职权,确保按“单”用权、按“图”行权。不得在公开的清单之外行使职权,不得以其他方式变相行使职权。坚决杜绝随意新设、私设、暗设职权等现象发生。 二、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 各有关部门要在县政府公布清单后,在部门门户网站上同步公开本部门实施的行政职权目录、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方便企业、群众查阅咨询和申办事项,防止权力运行不透明、服务对象不满意等问题发生,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 三、审批类的职权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要继续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将权力清单中行政许可和其他适合统一管理的审批类职权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做到应进必进、应进全进,实行“一站式”集中审批服务。按照公布的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创新审批方式,加强运行监管,提高审批效率。 四、建立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根据国家对法律、法规、规章的调整变化以及部门职能的变动,各有关部门需要对行政职权进行调整更新的,要及时向县政府审改办报告,对公布的权力清单进行调整,确保权力清单实时准确,动态管理。 五、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研究制定权力运行制约措施,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明确权力运行的各环节的责任人及主要责任,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强化重要环节监督管理。健全权力行使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通过设立监督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充分发挥数字媒体作用,利用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构建群众广泛参与、运行高效便捷的权力监督机制。 六、加强对权力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县编办、县法制办、县督考办、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对各有关部门权力清单执行情况每年进行一次专项督查。认真清查权力清单具体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对不按“单”用权、不按“图”行权的部门进行问责并及时纠正,确保权力牢牢关进清单的“笼子”。 七、明确后续监管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做好权力清单落实和行政职权运行监管工作。审批制度改革牵头部门、成员部门共同做好建立权力清单的后续监管工作;监察部门要对行政职权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将权力清单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绩效考核之中,防止清单之外私设、暗设职权,不按权力运行流程行使职权等问题发生。 东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 ( 责任编辑:李铁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