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加快推进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 服务平台应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精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网上服务,落实吉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行动计划,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互联网创新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省公安厅已开通全省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目前,包含网上办事大厅、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已正式运行。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吉林省“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6〕15号)中关于“建立‘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进一步推广应用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确保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便民服务实效,不断提升我县公安机关服务社会能力水平。
二、工作任务
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是本单位推广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应用的主体,要督促本单位成员,及时完成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的注册。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使用平台。
三、平台应用
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支持门户网站、手机APP客户端等使用方式,集网上咨询、办事、监督等服务于一体,可办理在线预约、查询、办理户政、治安、交警、出入境、法制等15类369项公安业务,为群众提供方便、优质、高效的网上服务。个人登录注册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有两种方法:
(一)互联网登录。访问互联网+公安服务平台网站:http://gafw.jl.gov.cn,点击个人用户,然后注册。→群众办事大厅→注册→输入手机号码→输入短信验证码→注册成功后进行实名认证→点击“个人信息”,完善家庭住址→提交→“实名认证”(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验证)。
(二)手机登陆。微信扫描附件中的吉林公安二维码,通过浏览器下载安装客户端,下载完成后打开软件,完善个人实名信息。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宣传,及时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登录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实名注册,确保全县推广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应用工作不跑偏、不松劲、不走样。
东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
( 责任编辑:吴海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