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敦政发〔2018〕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市文广新局文物所和市住建局于近期对全市境内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重新进行了核实划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划定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敦化市重新公布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录 敦化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5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 公室,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六鼎山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15日印发 ( 责任编辑:李铁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