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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市通报3起生态环境保护履职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
现将查处的3起生态环境保护履职不力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扶余市水资源管理中心主任崔英华工作失职,未及时对违规取水企业进行处理问题。2014年至2017年,崔英华明知扶余正邦养殖有限公司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私自建设水源井19眼的情况下,未及时依法对正邦养殖公司作出处罚,仅收取水资源费;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崔英华明知海川再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私自取水使用的情况下,未及时依法对海川再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处罚,仅收取水资源费。崔英华受到警告处分。 2.扶余市新万发镇林业站站长王海龙因履职不力致使村民违规开垦林地问题。2017年至2018年,王海龙对辖区内林木资源监管不力,致使村民邢某侵占位于新万发镇占发村于代家屯屯后的9.84公顷林地用于耕种农作物。王海龙受到记过处分,有关分管领导受到追责。 3.扶余市长春岭镇六家子村党支部书记陈启明未及时制止非法开垦草原,致使村集体草原遭到破坏问题。2002年10月23日,何某某承包长春岭镇六家子村位于李家村达子营屯南草原后,在草原内非法耕种农作物96.92亩至今。对此,陈启明未能及时对何某某非法在草原耕种农作物一事进行制止,也未及时向上级汇报,致使村集体资源遭到破坏。陈启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分管领导受到追责。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省市和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今后,扶余市纪委监委将继续以追责问责作为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的重要措施紧紧抓在手上,对落实上级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区域环境问题整治不到位、监管不严、措施不力、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 责任编辑:管理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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