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查办案件
“提质增量突破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委局各室: 现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查办案件“提质增量突破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扶余市纪委 扶余市监察局 2015年4月14日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查办案件“提质增量突破年”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松原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会议的精神要求,为切实完成好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任务,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查办案件“提质增量突破年”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及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省、市纪委全会和松原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会议要求,全力突出纪检监察机关主责主业,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全面强化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重点,持续加强惩戒问责,落实办案安全制度,严肃办案工作纪律,不断规范办案行为,确保全年案件“质量上有提高,数量上有增长,实效上有突破”。 二、目标任务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全年立案案件达到249件,同比去年立案案件增长率达到40.7%;委局机关全年自办案件达到200件,查办乡科级党员干部案件达到45件;全市案件初核率提高到60%以上,结案率达到98%以上;委局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类案件实现无“空白点”。 三、方法措施 (一)召开“三个会议”,确保顶层设计谋划到位。 1、召开纪委常委会,细化工作任务。召开市纪委常委会和委局机关大会,传达学习省、市纪委查办案件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委局机关《2015年查办案件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具体操作措施,科学有效地把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委局各室、各乡镇纪委、各部门纪委(纪检组)。 2、召开市委常委会,营造工作氛围。在市委常委会上传达、学习松原市查办案件工作会议精神。就落实“两个责任”及办案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对全年案件查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全市领导层面营造支持纪委工作的良好氛围。 3、召开推进汇报会,促进责任落实。市委和市纪委主要领导深入4个乡镇,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和督导案件查办工作。召开乡镇党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和办案工作汇报会,市纪委主要领导作具体工作安排,市委主要领导作讲话,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办案工作。 (二)落实“三个保障”,确保办案力量整合到位。 1、落实人员调配保障。在确保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不变的前提下,减掉软环境、绩效等科室,在原有2个检查室的基础上,增加5个案件检查室,其他业务科室也参与查办案件,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也要确保工作重心向主责主业倾斜。 2、落实派驻机构保障。配齐配强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制定下发《扶余市纪委监察局集中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召开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会议,进一步细化明确派出机构工作职责,分解办案任务。 3、落实硬件设施保障。在市委大院门口新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接待室,设置信访区和候访区,满足群众信访、候访需要,维护市委正常办公秩序。解决市纪委没有固定谈话场所的问题,对原检察院120㎡谈话室进行改造,达到“五有”要求,确保5月底前投入使用。 (三)注重“七类线索”,确保案件线索搜查到位。 1、注重梳理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的作用,对最近三年来的线索进行一次大起底,大排查,从中筛选新的案件线索。对最近一年来下转件进行一次大调度,督促成案。 2、注重调度线索。分管领导对自己包片乡镇和部门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掌握乡镇部门的总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从中摸排出一批案件线索。 3、注重摸排线索。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排查线索全覆盖。向公、检、法、审计、建设、林业、卫计、物价、土地等部门发纪委正式公函,要求向纪委移送涉及党员案件,每月月底相互通报,从中获得案件线索。 4、注重网络线索。重视媒体和社会舆情,委局全体干部担负起义务监督员的责任,及时留意网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从中搜集案件线索。 5、注重挖掘线索。对查办的每一起案件,不能就案件查案件,因事论事,要认真研究案件的每个细节,从中发现新的案件线索,挖掘出“串案”、“窝案”,查处“案中案”、“大要案”。 6、注重筛选线索。认真筛选监督检查中的空白点,找准方向,从中突破案件线索。对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下发开展财政财务监督检查的通知,及时跟进检查,从中发掘案件线索。 7、注重拓展线索。对发生腐败案件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事件的单位,除了查办当事人外,上追一级责任,从中拓展案件线索。 (四)实行“四项机制”,确保案件查办质量到位。 1、实行分工负责制。将全市所属区域分区划片,每名委局领导包保一片,负起责任,真抓实干,通盘谋划,靠前指挥,参战督办。纪委主要领导做到每天早布置、晚调度,随时了解掌握案件进展情况,督促各组尽快成案,确保阶段性任务的完成。 2、实行阳光办案制。对所有实名举报,需要答复,听结果的案件,在不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前提下,积极吸收群众代表和上访群众参与案件调查工作,做到过程公开、依据公开、结果公开。 3、实行全员办案制。打破以往只有案件检查室查办案件的局面,将办案人员合理搭配,以老带新,使办案队伍建设具有连续性,形成“人人可办案、人人会办案、人人能办案”的良好氛围。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线索立即上报,禁止压案、瞒案。发现一般案件线索报分管领导审批,起动初核程序后,报案管室备案;发现副科级以上或重要案件线索,由分管领导报主要领导审批,起动初核程序后,报案管室备案,禁止乱查案、乱抹案。 4、实行协作办案制。充分发挥检察院、法院、公安、审计等部门在反腐败中的作用,协调好各成员单位做好案件协作配合及人员抽调工作,形成查办案件合力。 四、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要加快重心转移,严格按照“三转”要求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突出主业,坚决从琐碎的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时间和精力,将侧重点转移到查办案件工作上来。要进一步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切实发挥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乡镇、部门纪检监察干部统一调配使用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办案人员力量,不断取得查办案件工作实效。 (二)要确保安全。案件查办过程中,要不断完善并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严格自律,严明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要加强对办案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办案过程中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健全岗位责任体系,确保安全文明办案。 (三)要注重实效。查办案件要坚持质量与数量并重,坚决杜绝因盲目追求案件数量而导致缺少证据材料、案件检查文书不规范、办案手续不完备等情况的发生。要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做到“短平快”。确保查办案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要搞好宣传。查办案件要注重提升社会效果,做好信息发布通报的规范化管理,及时对外发布重要典型案件信息,加强对案件的剖析,做好警示整改,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提升社会综合效果。 ( 责任编辑:李铁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