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公主岭市构建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政办发〔2014〕60号
公主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主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大岭汽车物流产业园区筹备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局办、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公主岭市构建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公主岭市构建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实施方案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4〕19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国家粮食宏观调控,落实粮食安全责任,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为重点,以保护农民利益,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为目标,以满足政策性粮食收储任务,解决农民卖粮难为核心,构建我市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切实发挥“稳市、恤农、备荒”作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科学布局、分类推进的原则,按照“多企多点”的模式加以推进。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建设规模应与纳入政策性粮食收购商品总量相衔接;与发挥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两个积极性相协调;与国家、省“粮安工程”建设资金投向相补充。综合考虑粮食收储企业网点布局、规模等因素合理配置,做到布局合理、收购有序、管理规范、储粮安全。 三、工作目标 通过整合现有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及民营粮食企业,充分利用存量资源,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主体,其他所有制粮食企业为补充,共同构成多元主体、覆盖城乡(辖村街道)的粮食收储保障体系。承担政策性粮食收购、粮食储备和市场调控任务,确保农民生产的粮食卖得出、储得下、保管得好,真正在解决农民卖粮难,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构建方式 (一)体系构成。实行分类管理,根据规模以上企业性质和粮食收购区域布局,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主要包括二个类型企业。 1.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收储企业:根据市区、城乡和粮食收购区域布局,以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收储企业作为主要承载企业,纳入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国有和国有控股收储企业作为我市构建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的主要承载主体,实行临储粮收购政策。 2.规模以上民营粮食收储企业:根据政策和我市实际,仓储能力在10000吨以上,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纳入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纳入到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的这些民营企业或是得到国家和省“粮安工程”建设危仓老库改造资金;或是利用国家和省“粮安工程”建设资金建设了仓储设施;或是为了储粮安全自筹资金建设了大型储粮仓。为了调动民营资本投入的积极性和使国家和省的投入资金不闲置,把这些民营企业作为国有企业的有益补充,纳入到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中来,在解决农民卖粮难和储粮安全中发挥积极补充作用。 (二)主要职责。一是通过国家适时启动临时储备玉米收购政策,企业通过完成政府委托的政策性粮食收购任务,服务种粮农民,同时获取相应的费用补贴,用来支付收储设施运行的维护费用,保证粮食企业正常运营。二是通过承担省、市级地方粮食储备任务,获取相应的费用补贴,保证粮食企业正常运营。三是利用国家在销区建立的地方储备政策,与销区建立产销协作经营。四是利用企业自身的粮食烘干保管设施开展有偿服务,参与“放心粮油工程”、“粮食银行”建设,拓展经营空间,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三)经营模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创新机制,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各个企业在充分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同时,与各个企业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在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导下,共同发挥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建设的积极作用,使之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法人主体和市场主体。 (四)强化管理。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企业承担落实国家收储政策,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责任。纳入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的粮食收储企业要明确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改变国家和省投资用途,确保设施完善,运行顺畅,收储有序,并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工作领导。构建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是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的重大举措,也是落实市政府粮食安全责任的重要载体。为强化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构建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办、市粮食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农发行等有关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是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的责任主体。市粮食局负责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构建及监管,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投资补助资金。市发改局负责争取国家“粮安工程”项目建设政策支持,改善地方国有粮食收储保障体系基础设施。市财政局负责经济建设资金及“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补助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对重组、改制后的地方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依法给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构建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建设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土地资产处置,依法减免相应税费。市农发行负责落实纳入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且具备政策性粮食收购资格条件的企业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所需资金。同时,对纳入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经营管理状况好的国有粮食企业,开展自主经营的市场化粮食收购的,市农发行要按照信贷政策择优予以支持。 (三)加大投入力度。要按照吉林省“粮安工程”规划要求,到2020年基本消灭不合理露天囤储存货位形态。要加快推进粮食收储设施建设,争取在2-3年时间,通过争取国家投资、省里扶持、地方政策补助和企业自筹资金,进一步增加仓容能力,改善企业储粮条件,确保储粮安全。充分利用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加大仓容设施投入,加快仓储设施建设。要积极争取“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补助资金,加大并优先对纳入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中的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收储企业的扶持力度,增加有效仓容,提升收储功能,解决粮食收储矛盾,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 (四)落实相关政策。各有关部门要把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4〕19号)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加快推进和完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粮食收储设施完好,使新构建的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成为落实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载体,从而更好地服务国家粮食宏观调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附件:公主岭市构建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名单 ( 责任编辑:李铁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