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公主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主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大岭汽车物流产业园区筹备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办函〔2015〕88号)精神,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继续深入做好安全生产、就业、财政审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同时,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详见公主岭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为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市长刘英杰担任,副组长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刘发、政府办公室主任张国文、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利武担任。各部门及牵头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稳步推进。各牵头责任部门要于2015年7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政务公开科。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点对点的督查、检查。 (二)坚持标准,注重实效。要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制定标准信息公开文本样式,细化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全市公开指南进行复查更新,7月20日前各部门要将“公主岭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送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政务公开科,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统一核对更新,确保所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规范、准确。 (三)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发布规则。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做到公开信息不保留,涉密信息不公开,保证公众能够获得高质量政府公开信息。 (四)加强培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反响大的信息在公开前要进行社会反映进行预判,制定应对预案;公开后,要跟踪舆情,主动引导。要时刻关注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发布正面信息,澄清事实真相,疏导公众情绪,把握舆论导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市人社局要把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加大培训力度,从而不断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各部门要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活动,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对经举报查实的有关问题,要严格依据《条例》规定进行处理。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六)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在《条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并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要将政府信息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附件:1.公主岭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2.各责任部门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人情况反馈表 3.公主岭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基本情况统计表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 ( 责任编辑:李铁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