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大城子村4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治理方案
一、项目名称 桦甸市大城子村4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二、项目承办单位 桦甸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 桦甸市社保局西北处
四、现状 保局后河流为季节性河流,枯水季节河道污水来源以排泄生活污水为主,汛期以排泄流域内地表径流为主,主要靠滩地行洪。河道内垃圾和漂浮物严重,淤泥深度达1.5m,严重影响河流排通,滋生细菌蝇虫,恶化水质,散发臭味,危害周边环境。
五、项目建设背景及建设必要性
自2015年国务院颁布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就是“水十条”,明确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阶段目标,国家在下一个水污染防治计划中,也将加大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投入。同时住建部在8月份出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城市河道的黑臭治理遵循“外源减排、内源清淤、水质净化、清水补给、生态恢复”的技术路线。其中外源减排和内源清淤是基础与前提,水质净化是阶段性手段,水动力改善技术和生态恢复是长效保障措施。外源阻断主要是采用截污纳管和面源控制,内源控制则是清淤疏浚。本项目针对社保局后河道淤积,内源污染严重的现状,以改善河道及沿河两岸生态环境、恢复河道的泄流和行洪排水能力为目标。清淤工程是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的重要措施之一。
六、工程主要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括清除社保局后河道的水上漂浮物、清除淤泥及河面绿化。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内容 |
面积(㎡) |
工程规模 |
社保局后河道 |
20928 |
围绕河道种植荷花及芦苇等水生植物,栽植面积约3000㎡。 |
清淤量4.18万m3 |
七、项目实施计划及投资
项目建设期确定为从2017年7月至2017年10月。本工程总投资为196.06万元人民币,其中:工程费为171.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24.8万元。资金来源100%自有资金。该项目属于公益项目,没有直接经济效益,但项目建成后其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
八、建议
本建设项目得到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前期工作开展顺利。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议做好以下问题:
1、尽快与城建、规划部门沟通,办理相关手续,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依据;
2、做好资金筹集工作,为项目开工奠定基础;
3、项目实施阶段,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4、做好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加强对施工驻地排污问题、施工现场的设置堆放和施工机械作业的废气排放量检测,以及对施工机械的噪声环境保护问题进行认真的不间断检查。
九、结论
1、该项目的建设既可以改善水体环境,同时又可以拓展城市空间,推动城市开发、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建设水平,进一步优化桦甸市生态环境,推动周边区域的快速发展,最终带动桦甸市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2、本项目建设符合桦甸市的开发政策,符合桦甸市的总体规划要求。项目建设既可以改善投资环境,带动地区的建设和发展,又能拓展城市发展空间,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3、本工程项目位于桦甸市城区范围内,工程材料丰富,运输便利。施工用水、用电可以就近引入,工程建设条件良好。
4、本工程在资金筹措上为自有资金,符合桦甸市实际财政情况。
5、项目建成后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 责任编辑:王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