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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保护、科学开发我县矿泉水资源,发展矿泉水产业,打造我县经济新的增长点,根据《吉林省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开发保护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推进长白山矿泉水产业发展的意见》(吉政办发〔2006〕1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矿泉水保护开发的战略意义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饮用水的要求越来越高,矿泉水市场蕴藏着巨大的商机。长白山矿泉水是世界三大优质矿泉水之一,省政府已经把长白山矿泉水的开发列为全省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我县地处长白山矿泉水资源富集区,初步调查,矿泉水日涌量在10万吨以上,水质、水量均与当前矿泉水产业发展较快的靖宇、抚松、安图等县相当,而且,我县还具有着区位和交通优势。但目前县内仅有1家矿泉水生产企业,年产量不到1万吨。由于资源利用严重不足,主要矿泉没有开发利用,造成大量优质矿泉水白白流掉。如果能够把县内的矿泉水资源开发10%,日产值就可达1000万元以上。因此,我们必须集中力量,在加强资源保护的基础上,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矿泉水开发的突破,使矿泉水产业成为我县新兴的战略性产业,把我县建设成为矿泉水产业强县。 二、科学制定保护开发规划 要对全县的矿泉水资源进行全面勘查,摸清矿泉水底数,做好重点矿泉水水源地的筛选工作,特别是要对一些重点矿泉进行深入勘查和水质评价。要对矿泉水水源地进行监测,掌握动态的水文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矿泉水资源的保护开发规划。要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对水源的森林、植被、河流等要实行严格的保护,依法建立水源保护区。要积极开发利用矿泉水资源,2010年之前,要建设3个以上年产超10万吨的矿泉水企业,引进和培育2-3个在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发展矿泉水产业,根据我县目前的实际情况,必须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招商引资上,特别是要瞄准国内外知名的大企业、大品牌,引进战略投资者。为此,有关部门要制定优惠政策,做好前期工作,主动走出去,宣传我县的资源优势、交通优势和政策优势,吸引社会力量,多元化投资矿泉水产业,争取建设一批高起点的大项目,不断壮大矿泉水产业的规模。 四、整顿矿泉水生产秩序 全县现有14家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其中,1家矿泉水生产企业,13家山泉水生产企业。在山泉水生产企业中,存在着审批手续不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和矿泉水鉴定证书,非法占用矿泉水资源,产品质量不稳定,生产工艺落后,品牌杂乱等问题。对此,要依照《吉林省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开发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要规范矿泉水开发秩序,严禁用已勘查的矿泉水资源生产纯净水、山泉水、天然水等产品。要严格控制准入门槛,重点支持年产10万吨以上规模的新建项目。要严格执行《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和《食品卫生法》,确保矿泉水质量安全可靠。已开发的矿泉水水源地,要设立卫生防护区,防止水源污染。要通过几年的努力,在广大消费者和社会中树立辉南矿泉水安全、优质的良好信誉。( 责任编辑:张君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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