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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吉林辉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驻辉国省属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服务,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将于年底前会同省政府督查室对各地政务公开工作进督促检查。此次督查工作在全面考核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将以基层政务公开开展情况作为重点进行实地考察,请各单位做好迎检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促检查内容 (一)基础工作情况。是否有专门机构、人员推动工作;工作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等。 (二)场地建设情况。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一站式办公”便民是否方便群众;服务场所内是否设置了管理办公室、投诉窗口、办公窗口、业务受理、信息公开查询、便民服务等区域;柜台、窗口吊牌、工作人员标识牌、服务指南、服务对象专业座椅、填写文具等是否齐全。 (三)公开形式及内容情况。主要包括各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板报宣传等;政府信息查阅点在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场所、档案馆、图书馆设置情况;乡镇(街道办事),村(社区)推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内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第九至十二条规定的应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附《条例》详细内容)。 (四)便民服务情况。按“便民、高效、廉洁、规范”原则,了解各地进驻服务中心或“一站式”便民服务场所是否开展集中办理服务,进驻的单位为民服务办事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前店后厂”等情况,当场办结率和承诺办结率是否合乎要求,办公、办事是否能实现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 (五)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情。各地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车辆管理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是否公开、办事指引是否明晰等。 二、督促检查方法 (一)各单位自查。10月7日至10月31日,按照上述内容要求,各单位采取自查的方式,对基层政务服务工作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报告。 (二)实地督促检查。年底前,结合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工作,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对自查情况进行抽查。采取听取汇报、开展座谈、查阅材料文件、浏览网站、向群众问询了解等方式进行。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督促检查工作。各地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自查,积极配合抽查,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做实。 (二)认真起草自查报告。报告包括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自查报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10月31日前传真至县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同时附电子文件。 电话:0435-8284568 电子邮箱:hnzwgk4568@163.com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第九条至十二条内容。 辉南县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 2015年10月10日 ( 责任编辑:李铁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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