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参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依法维护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州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珲春市政府决定,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参违法犯罪行为。现通告如下:
一、坚决制止以各种名目为借口的非法毁林种参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林地资源法律法规,禁止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参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二、已非法毁林种参或正在违法的农户,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限期恢复原状。限期未恢复的将按程序强制执行。
三、对于无视法律法规,肆意侵占林地毁林的,将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吉林省林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森林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是我们每个公民共同的责任。敬请广大市民关注和支持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参整治行动。
监督举报电话:0433-7529869
特此通告。
珲春市人民政府 ( 责任编辑:张丽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