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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头道镇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坚持“科学发展,生态优先;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综合整治,分类指导;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四项原则,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镇域内全面推行河长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领导,完善体系。镇党委、政府切实把推行河长制、保护江河湖库生态健康作为一项重要和长效工作来抓,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镇长共同任组长,副职领导干部任副组长,各相关站办所和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水利副镇长兼任。结合域内江河湖库实际,在多方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头道镇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召开“河长制”动员部署会议,切实将河长制工作作为头道镇生态环境整治的重要一环,向建设美丽头道目标迈近。 二是层层分工,落实责任。镇级河长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副河长由其他科级干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担任村级河长,村里下设河流保洁队伍。全镇共有9条河流,流经22个村段,共有4名市级河长包保,设镇级河长2名,镇级副河长8名,村级河长19名,成立巡河员和保洁员队伍75人,形成了任务明确,责任细化,层层加压,层层监督的责任体系,使每一条河道、每一段流域都有了实实在在的“管事人”。 三是排查摸底,限时整改。由镇河长制办公室牵头抓总,协调镇各级河长对辖区内9条河流的水资源、水污染、河道工程、水域岸线、水环境、水生态等方面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排查,按规定开展巡河工作。截至目前,各级河长共巡河300余次,对9条河道信息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了“一河一档”,同时根据每条河道巡查出的问题逐条提出了个性治理方案,形成了“一河一策”,切实推进了“河长制”工作常态化运行。 四是加强巡查,形成长效。以“河长制”为切入口,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组织联合整治,形成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的工作局面,实现全镇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积极运用政府简报、传单等各种平台和形式,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重点加强沿河群众及企业的教育引导,提升环保意识,努力形成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的“河长制”工作良好氛围。 ( 责任编辑:张丽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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