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鸽(1958-1984)吉林市人。曾在船营区十二小学、市十五中学读书。1974年加入共青团,1977年在永吉县双河镇稗子沟插队落户,1979年考入吉林市警校,分配在昌邑区公安分局预审科做书记员。他勤奋好学,乐于助人,走到哪里好事就做到哪里,经常受人们的称赞。
1984年2月28日,陈鸽受命堵截"二.二七"特大爆炸杀人案犯。陈鸽当时就表示:"宁愿牺牲自己,也决不让罪犯从自己的身边溜掉"。当夜幕降临,时针指向19点5分时,一辆四路无轨电车在江北桥头停车接受检查。看着警察走上来,两名案犯如尺弓之鸟,感到了末日的来临,一名罪犯瘫坐在车厢左边的坐位上,拉响了手榴弹的拉火弦。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陈鸽奋不顾身地扑了上去,和罪犯紧紧地抱在一起……一声惊天动地的爆炸,震颤了江城的春夜。陈鸽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挡住了横飞的弹片,使全车40多名乘客安然无恙。而他自己却献出了26岁的青春。
陈鸽牺牲后,国家公安部授予他"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的称号,吉林省政府命名他为"黄继光式英雄民警",中共吉林市委追认他为中共正式党员。 ( 责任编辑:马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