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法院:率先开通运用落地开花 蛟河市人民法院作为全省县级市“吉林电子法院”建设先期试点单位,在全省率先完成并开通电子法院。 自开通以来,实现网上立案1032件,其中,民商事案件997件,行政案件5件,民事二审28件,执行2件;网上证据交换58件;云会议12件。 电子法院的开通,取得了显著效果,也让群众参与诉讼的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电子法院网上立案、缴费功能,当事人足不出户实现网上立案。当事人还能即时收到案件节点短信提醒,随时可以了解进展情况。以往案件审理大部分时间用于举证、质证,甚至有些案件开庭3、4次。网上证据交换后,办案法官感受最深的是,庭审时间节约了近三分之二。 为方便当事人及律师阅卷及复印材料,在全省率先完成纸质卷宗到电子卷宗的飞跃,扫描录入2010年以来的电子卷宗13706件。 蛟河市法院还积极试行网上审核文书,实现文书签发时间均有留痕,督促庭长、主管院长及时签发文书。投入使用了审判管理系统和OA系统,实现了无纸化网上办公。借助信息技术完成案件流程监控、审限跟踪、案件归档、案件排查、质效评估、信访管理、上诉管理等各项工作,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全方位、实时化的监督管理。 为解决“执行难”问题,蛟河市法院开通了执行指挥中心,实现与工商银行等18家银行“总对总”网上查询连接,网上查控408件,冻结24件,执结案件20件。同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拘传、罚款、拘留、限制出境、加大信用惩戒力度等强制措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22人,司法拘留38人,以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5人,执结了一批执行积案。 蛟河市法院还通过移动公司短信平台,将日常生活中的典型案例,通过编发感悟性、警示性短信进行普法宣传,切实将法律知识送到广大群众手中,维护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全年共发送公益短信90多条,受教育人群达到40万人次。 为提高农民的法律知识,增强广大农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觉悟和能力,在蛟河市广播电视台先后举办《如何防范卖粮的陷阱》、《农资产品常见涉法问题》法律专题电视讲座,为广大农民送去法律的“及时雨”。
本文节选《吉林日报》2016年1月26日:勠力前行 让人民群众在改革创新中拥有更多“获得感” ——2015年全省法院工作综述 ( 责任编辑:李铁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