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吉政发〔2015〕47号)精神,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全市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一、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3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6项,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5项,不列为审批项目2项。 二、取消非行政许可72项。其中,取消非行政许可项目13项,将59项非行政许可项目调整为政府内部和日常管理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三、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衔接和监管,努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附件请登录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 网址:http://www.jiaohe.gov.cn/main/content.jsp?lmid=MTAwOTAwODAwMQ==&wzid=NDY0MTI= ( 责任编辑:李铁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