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为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防治水源污染,确保水源水质,保障饮水安全,靖宇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本着“保护优先、保障安全、确保水质、兼顾水量、实用可行、便于管理”的原则,编制了《靖宇县集中式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对城镇的2个集中引用水源巨龙泉、飞龙泉,13个农村1000人以上行政村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后的农村集中式引用水源保护区总面积7.917708平方千米,其中一级保护区0.163308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面积7.7544平方千米。目前,靖宇县集中式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省政府已批复。我县按照方案,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取得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引用水安全。( 责任编辑:王雪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