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勤学精钻,经验丰富,他是同事眼中的好导师;扎根基层,执著办案,他是侦查工作的排头兵。工作十余载,恪尽职守,屡破奇案,累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他就是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菅光元。 初见菅光元,并没有想象中那种威严凛厉,相反却十分平易近人。他耐心地向记者讲解“反渎”工作内容。在菅光元看来,从事“反渎”工作,除了认真努力的基本态度外,还需具备高度的职业敏感性,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后者更为重要。 原来,渎职侵权犯罪发生在职能运作过程中,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反渎”工作的难点之一便是发现案情。“反贪靠举报,反渎靠读报”,这句检查圈内流传甚广的自嘲,足以说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发现之难。从事过五年“反贪”工作的菅光元告诉记者,贪污犯罪具有钱财物等量化标准,而渎职侵权犯罪却是一种“不落入腰包的腐败”,普通群众很难判定为官者是否犯罪,因此鲜少举报。另外,群众意识上的轻视,也是渎职侵权犯罪监督的障碍。人们普遍认为,只要公款不进私囊就不算腐败犯罪,因此,在实际监督中往往会重贪腐监督,轻渎职监督。殊不知,贪污犯罪一经发现,便有可能追缴回来,但渎职犯罪所造成的无形的经济损失和间接人员伤亡,有时是很难挽回的。 “早一点发现案情,就能少一些损失,被动等待群众举报是不行的。”为此,生活中的菅光元争做“有心人”。他认真研究每一个经手的案件,总结案件发生规律;密切关注渎职侵权犯罪多发领域的实时动态,不错过每一个异常情况。“不等不靠”,正是在这种职业追求下,菅光元总是能及早发现渎职侵权犯罪行为,将其扼杀在萌芽中。 其实,渎职侵权犯罪发现案情难,取证更难。渎职侵权案件侦查不依赖口供材料,而是注重客观性证据的搜集。但因渎职侵权案犯罪嫌疑人职权辐射范围广,往往会增加反渎工作的取证量。在“11·01”专案组时,菅光元就曾多次独自驾车去白城、大安、镇赉等地调查取证,深入银行等机构,采集数据后再返回专案组作分析,来回有1000多公里的路程。“处理这起案件,我在省里前后待了八个多月,每天要处理大量的数据信息,半夜12点之前很少能睡觉。”虽说有过奔波劳碌,但回忆起这些,菅光元满是成就感。在菅光元和同事们的努力下,仅“11·01”专案组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共计3000余万元,这是东辽检察院建院以来挽回经济损失最多的一起案件。 对于同事们来说,菅光元就是反渎一线的榜样标杆。有案件时他总是冲在最前面,带头调查分析案情,带头参与案件审讯和突破。12年来,东辽县反渎职侵权局立案侦查案件65件80人,都是由菅光元主办。由于拥有过硬的职业素养和高超的侦查策略,从2007年至今,菅光元几乎每年都会被抽调到省里去办案,他先后参加了省里的“12·17”专案组、“11·01”专案组、“9·10”专案组,并数次立功。 多年来,菅光元的工作得到中纪委、省纪委、省检察院、市检察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多次被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辽源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和集体三等功,多次被评为县优秀公务员,2009年被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评为全省反渎职侵权系统“优秀侦查员”称号。面对荣誉,菅光元谦虚地表示:“案子办成是大家齐心协力的结果,并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 由于工作繁忙,菅光元无暇顾及家庭,做家务和照顾女儿的重担都压在妻子一个人身上。假期时更是很少有时间陪妻子和女儿出去玩。即便这样,女儿和妻子也从不埋怨,这让菅光元十分感动,“家人的支持,让我没有了后顾之忧,工作起来更加安心,正是由于家人的理解,我才能取得今天的成绩……” 记者手记 呕心沥血,真为公仆楷模;公而忘私,不愧检察尖兵。多年来,菅光元一直奋斗在“反渎”一线,用自己的行动,捍卫法律的尊严。如今的他,满载荣誉,备受瞩目,但我们知道,这荣誉的背后是汗水,是辛劳,是无数日夜的伏身卷宗,是旷日持久的忙碌付出。敬业奉献,一句平常的口号,却被菅光元演绎成了一首动人的歌曲,并且日渐成为他工作中永恒的旋律。( 责任编辑:张君鹏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