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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按照白山市“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绿盾2017”专项行动中尚未完成整改的老问题及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新问题,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的重要政治责任,着力解决自然保护区管理中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牢固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二、整改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添宝石材加工厂厂房退出问题。 责任单位:临江市国土局。 责任人:陈景林。 督导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整改目标:按期完成添宝石材加工厂厂房退出工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整改措施: 1.2018年3月底前,加强巡护,进一步加大对添宝石材加工厂采石行为的复查力度,坚决禁止添宝石材加工厂的一切生产经营行为。制定切实可行的退出方案,明确责任人、时间节点、整改措施等,并按方案内容稳步推进。 2.2018年4月—6月底,聘请有资质、有信誉的评估公司对添宝石材加工厂厂房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时上报市政府。 3.2018年6月—8月底,申请财政资金(包括评估费、厂房拆除费等),并与添宝石材加工厂法人签订补偿协议。 4.2018年9月—12月31日前,完成对添宝石材加工厂厂房的拆除工作。 (二)废弃金矿厂房退出问题。 责任单位:临江市国土局。 责任人:陈景林。 督导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整改目标:按期完成废弃金矿厂房的退出工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整改措施: 1.2018年3月底前,加强巡护,进一步加大对废弃金矿开采行为的复查力度,坚决禁止废弃金矿一切生产经营行为。制定切实可行的退出方案,明确责任人、时间节点、整改措施等,并按方案内容稳步推进。 2.2018年4月—5月底前,完成与废弃金矿企业法人签订缩小采矿范围与原麝保护区范围重叠问题的协议。会同原麝保护区管理局对缩减后的矿区范围进行核实。 3.2018年6月—7月底前,委托评估机构对临江市废弃金矿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上报市政府。 4.2018年8月—10月底前,申请财政资金(包括评估费、厂房拆除费等),并与废弃金矿法人签订补偿协议。 5.2018年10月—12月31日前,完成对废弃金矿厂房的拆除工作。 (三)鑫源铁矿厂房退出问题。 责任单位:临江市国土局。 责任人:陈景林。 督导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整改目标:按期完成鑫源铁矿厂房的退出工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整改措施: 1.2018年3月底前,加强巡护,进一步加大对鑫源铁矿开采行为的复查力度,坚决禁止鑫源铁矿一切生产经营行为。制定切实可行的退出方案,明确责任人、时间节点、整改措施等,并按方案内容稳步推进。 2.2018年4月—7月底前,委托评估机构对临江市鑫源矿业有限公司老梁子铁矿、选矿厂等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上报市政府。 3.2018年8月—10月底前,申请财政资金(包括评估费、厂房拆除费等),并与鑫源铁矿法人签订补偿协议。 4.2018年10月—12月31日前,完成对鑫源铁矿厂房的拆除工作。 (四)植被恢复问题。 1.添宝石材采石场及旱道沟裸露山体恢复问题。 责任单位:临江市交通局。 责任人:张进国。 督导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整改目标:对破损山体坡面采取多种措施进行生态绿化,恢复山体植被。在保留原有植被恢复成果的前提下,采用打描杆、挂草帘、植草、植树辅以工程技术措施为植物的生长创造合适的条件,在规定期限内达到修复植被的目的。 整改时限:2018年8月31日前。 整改措施: (1)2018年4月底前,清除坡面防护区域内威胁施工安全的浮土及浮石,对不利于施工安装和影响系统安装后正常功能发挥的局部地形(局部悬空及松散堆积和突起岩块等)进行适当修整。 (2)2018年5月1日—5月31日,定位安装直径不小于16钢筋或双股钢筋锚杆并注浆固定。 (3)2018年6月1日—6月30日,从上向下铺设防晒网(草帘子)并缝合,缝合绳与四周支撑绳连接,并用绳卡固定。选择适生、根系发达,固土能力强,耐干旱、瘠薄和低维护度的速生紫树槐树种为主,辅以三种以上宽叶草绿化草类对山体进行绿化,实现快速复绿生态效果。 (4)2018年6月—8月底前,加大养护措施和养护力度,保证绿化植物的成活率,确保生态修复成果得以持续。 2.添宝石材、废弃金矿及鑫源铁矿厂房植被恢复问题。 责任单位:临江市林业局。 责任人:刘开华。 督导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整改目标:选择固土性好、成活率高的树种,对拆除后的添宝石材加工厂、废弃金矿及鑫源铁矿厂房进行绿化美化,达到快速复绿的生态效果。 整改时限:2019年5月31日前。 整改措施: (1)2019年3月底前,对添宝石材、废弃金矿及鑫源铁矿厂房拆除地块进行实地踏查,并根据踏查结果制定植被恢复规划设计。 (2)2019年4月—5月底前,选择固土性好、成活率高的树种,对添宝石材加工厂、废弃金矿及鑫源铁矿厂房进行植被恢复。 (3)2019年6月15日前,对添宝石材加工厂、废弃金矿及鑫源铁矿厂房恢复植被地块进行质量验收,并将结果报市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 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统筹安排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情况上报等工作。要强化监管职责,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密切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敢于真抓碰硬,完善监管机制。 要紧盯自然保护区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好调查取证、原因分析、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等工作,确保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切实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在做好2017年尚未完成整改老问题的基础上,对在“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中新发现的问题,更要加大力度,立即整改到位。 (三)强化监督,严肃问责。 市委、市政府将派出专项督查组,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敷衍塞责、整改成效不明显、甚至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将严肃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各单位要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层层传导压力,形成相互衔接、互相配合联动机制。同时,及时将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开。( 责任编辑:管理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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