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7〕14号)要求,县政府对2016年12月31日前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废止的文件,确需继续执行的,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重新制定发布。      二、本决定公布的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修订后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重新发布。      三、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1.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拟修改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4.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梨树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9日 ( 责任编辑:马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