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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梨树经济开发区、霍家店经济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吉政发〔2018〕3号)和《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四平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四政发〔2018〕3号)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基础上,全面查清当前全县土地利用状况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共享,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做好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的基本前提。 二、调查工作任务 全县第三次土地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 三、调查时间安排 2019年12月31日为国家统一标准时点,结合我县实际,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2018年3月31日前,全面部署开展全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完成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等工作。 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制订。 2018年8月至2019年6月,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工作和数据库建设。 2019年下半年,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全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基本数据。 2020年,汇总全县土地调查数据,形成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完成调查工作验收,适时发布县级成果。 四、调查组织领导 第三次土地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时间紧、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 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工作的日常事项。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办公室成员由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共同负责相关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调查业务指导和检查方面工作,并会同县统计局处理涉及数据统计及分析方面工作;县发展改革局和县财政局负责协调物资保障、调查经费和土地调查项目招标工作;县公安局和县信访局负责协调处理纠纷、维护稳定;县民政局负责提供最新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成果和相关资料;县环保局负责提供生态环境保护范围等相关资料;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县、建制镇、村庄规划等资料;县水利局负责提供水利设施等相关数据资料;县农牧局负责提供农用地质量评价、草地数据及权属等相关数据资料;县林业局负责提供林地数据及权属等相关资料。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保障工作顺利完成。 五、调查经费保障 土地调查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调查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保证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六、调查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多渠道、多方式保障资金足额到位,根据我县的土地利用特点,编制我县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原则,择优选择技术强、信誉好、质量高的调查单位和项目监理单位,开展土地调查各项工作,并加强对调查队伍的监管和对调查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调查数据,各部门要对调查成果质量负责。对土地调查项目实施全流程监管,对虚报、瞒报、篡改土地调查数据的,一经发现,依法问责,同时,落实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对在后期应用和管理中发现问题的,依法追责。对调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微信、微博等媒体,采取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全面深入宣传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和任务要求,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梨树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梨树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梨树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顺利开展我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加强对我县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梨树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啸 副县长 副组长:王 洋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劲松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田 晶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光彦 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 峰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卓同玉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延续 县民政局副局长 周 庆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孙立志 县环保局副局长 高俊巍 县水利局副局长 孙一良 县农牧局副局长 丁晓军 县林业局副局长 林 斌 县统计局副局长 代 辉 县信访局副局长 梨树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周峰兼任。( 责任编辑:马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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