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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春季防火期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严防严控违规用火。市林业局以森林防火为核心,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狠抓责任制落实、持续加大防火宣传力度,坚决杜绝野外火源。 一、全面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面向全市7个乡镇、7个国营林场、村和林地承包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实行联防政策,以林业局森林防火预防中心为主导,以各扑火队为主要扑火力量,以乡镇、村扑火队为辅助扑火力量。形成级次打火,坚决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的打火原则。 二、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进入防火期,与气象局紧密合作,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发布森林火险预警提示;向全市各个乡镇、林场发放《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1059张、横幅标语150条、防火旗6000面、预警旗35套。加强森林防火知识的广播宣传,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让“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植入人心。安排各林场防火人员及扑火队员,在辖区内,做到“有声有色”的宣传,做到宣传和实战相结合。 三、加强扑火队队伍的日常训练和建设。 加大对扑火队员的防火知识、森林火灾的扑救措施以及扑打技术的培训,加强扑火队员的体能训练。坚决做到发现火情能够迅速出击,坚持“来之能战、战则必胜”的作战原则。做好营房建设,安排好防火值班工作,24小时专线在岗,确保出现火情迅速反应。 四、加强防火车辆及扑火器具的维护保养。 进入防火期后,市林业局要求各林场、林业站务必认真检查防火车辆、机具,做好维修保养,扑火车辆、风力灭火机必须做到随时满油状态,以备随时可能出现的火情。配齐扑火队员专业防火的服装鞋帽等物品,做好个人防护。火情就是命令,确保每次打火任务圆满完成。( 责任编辑:马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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