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组织部门关于用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培养选用干部的精神,改变以往公选干部侧重任前考察、忽视任后管理考核的做法,龙井市结合实际,出台《公选干部任职一年考核办法》。
《公选干部任职一年考核办法》将考核工作分为日常考核和期满考核,主要考核公选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日常考核在科学分析公选干部平时工作表现的基础上,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广泛征求所在单位、干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评价意见;期满考核在公选干部任职满一年进行(有试用期的,等同于试用期转正考核),主要采取单位考核、社会考核的方式,全面掌握公选干部一年来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日常考核中实行动态监管和“一票否决”机制,对存在问题的干部随时发现随时纠改,对不称职的干部予以免职,按原职务级别安排工作。日常考核、期满考核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视具体情况进行诫勉谈话、调整岗位、降职使用或免职。
通过在新任公选干部任职一年内实行考核,以此填补干部“转型”期间考核上的空白,真实掌握新任公选干部任职后角色转变情况、岗位适应情况、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等情况,引导全市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鲜明“重德能、凭才绩”的选人用人导向,防止“一考定音”,避免“高分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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