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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视工作如生命,脚踏实地,埋头实干,把自己的心血和精力融入人民的审判事业之中,得到了全院干警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他就是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田伟。2006年,被省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011年,被省法院被评为优秀法官。 2003年,田伟身患结肠癌,在被病痛折磨的同时,他依然坚守着对审判事业的无限热爱和忠诚,在术后十多天就上班工作,坚持边工作边化疗,在疾病治疗期间仍办理了一些疑难案件。田伟经化疗后,身体遗留后遗症,需定期服用药物,但乐观的精神、积极的工作态度使他克服了病疼给他带来的影响,未因身体原因影响工作。 刘某诉农电局人身损害赔偿案,聋哑儿童刘某到稻田地找祖母时,被农电局安装在稻田地的临时变压器击伤,造成右上肢截肢,伤情被评定为五级伤残,刘某起诉要求农电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此案经一、二审判决后,因农电局不服判决提起申诉,中院审理后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梅河口市人民法院重审,在重审中,刘某增加诉讼请求,由原要求赔偿总额117777.85元增至353841.58元。田伟仔细分析,吃透案情,将双方当事人找到法院,就案讲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4次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使双方均服判,农电局自动履行赔偿责任,受到双方当事人好评。 2007年,田伟审理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原告高某与被告程某赔偿纠纷一案。田伟受理案件后,仅用两天就审结此案,并经过耐心细致的判后释法工作,使高某息诉服判。为使高某尽快得到赔偿款,田伟在判决后主动与执行局联系,在被告未自动履行生效判决5天后,就将执行来的赔偿款送到高某手中,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2013年,田伟任审判监督庭庭长后,以确保安全质量和效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为工作目标,以夯实办案实践能力和打牢法学知识功底为抓手,加强队伍建设。田伟对庭内受理的每一件案件进行认真阅卷,与承办法官或合议庭法官对案件涉及的焦点问题、审判思路进行研讨,选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对新型、法律空白案件向网络寻求答案,调取与该案类似的指导性案件作参考;加强与原承办法官、上级院承办法官的互动与沟通,了解解决该案的审判思路与想法;强化与检察机关民刑科的协调与沟通,认真办理好检查建议、抗诉案件;及时与案件当事人进行沟通与接谈,了解他们对案件的想法和意见。通过采取上述工作方式、方法,审监庭承办的案件质量大幅度提升,裁判案件准确率达95%以上。 被告人杨某故意伤害案,被害人迟某因赔偿数额问题达不成和解,案件发回重审后改判赔偿数额较原审还少,田伟与承办法官通过多次向迟某夫妻释明法律规定与计算依据、方法,最终使他们服判,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 田伟廉洁自律,秉公执法,面对各种诱惑,做到心不动、手不伸、嘴不馋,不为金钱所动,不为私情所扰,不为名利所迷,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成为身边法官干警学习的榜样。( 责任编辑:张君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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