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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族文化馆馆长、市政协常委秋华先后被评为梅河口市"三·八"红旗手、梅河口市政协委员标兵、通化市"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吉林省群众文化工作"先进个人"、吉林省第五次"民族团结先进个人",2014年被评为全国第六次民族团结先进个人,2015年被评为梅河口市特等劳动模范。 她担任民族文化馆馆长以来,对全市34个民族村进行走访,将文化送进学校、社区、村屯。组织开展民族舞蹈培训班,30多个民族村、18个社区团体接受培训。在小杨乡古城村建立朝鲜族民俗基地,举办四物打击乐等各类传承民俗文化培训班。连续举办8届民俗节,成为梅河口市精品文化品牌。她带领馆员每年义务辅导声乐、器乐等100多次,举办各类演出20余场。2009年由秋华组织成立的"阳光合唱团"多次参加梅河口市文艺晚会,在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举办的"长白之声"合唱节中获得金奖,在"鹤城杯"第三届东北三省合唱节中获得银奖。几年来,她率团先后20多次参加长春等地的联谊演出活动,11次邀请长春市朝鲜族群众艺术馆等文艺团体来梅进行专场或联合文艺演出。邀请沈阳音乐学院青年交响乐团来梅举办《和谐梅城、辉煌交响——"春之声"交响音乐会》。成功举办馆庆20周年,邀请延边歌舞团来梅演出。( 责任编辑:张君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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