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1月4日,知县改称知事,县署衙门改称县行政公署。1914年县行政公署设文牍员、统计员、收发员、行政书记长、统计书记长各1人,书记5人。1927年县行政公署有职员18人,其中县知事、行政科长、会计科长各1人,清乡承审员、会计、收发员、统计员各1个,行政科员2人,书记长(兼校对员)1人,雇员8人。1929年4月,县公署改称县政府,县知事改长称县长。1930年5月,县政府机关设一科、二科、财政局、建设局、公安局、教育局。
1912年至1931年,共更换10任知县(知事和县长)。第6任知事孙鸿卓任职期间在县城建立公共体育场;第7任知事郑士纯任职期间,建立农安县初级中学,办专业消防队,建火力发电厂,设灾民收容所,编修《农安县志》。
( 责任编辑:周柏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