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磐石、明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随着国家公益性项目建设投入的不断加大,全市公益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与提升。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公益性项目分散,工程量和所需资金数额小,涉及到发改、环保、土地的审批,交通、住建、水利等部门勘查设计和财政评审等环节,程序较为繁杂。为简化程序,以缩短时间,节约成本,经市政府2015年第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投资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公益性项目,按简易审批程序办理。市发改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要简化审批。市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要积极帮助项目单位完成施工图纸设计,项目单位不再向市财政局提供工程清单预算(招标控制价),市财政评审中心直接出具工程清单预算报告,作为招标控制价进行招投标。
磐石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7日 ( 责任编辑:张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