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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时间:2016-2-1  来源:磐石市政府网  
  磐石市人民政府文件
  
  磐政发〔2015〕21号
  
  磐石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磐石、明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磐石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8日
  
  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5〕27号)要求,结合我市改革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及省委“发挥五大优势、推进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战略安排,认真落实新时期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民意优先,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重点围绕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 “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协同联动,攻坚克难,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推动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为磐石全面振兴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在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方面迈出坚实步伐。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省和吉林市统一安排,主动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促进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优化政府服务、行政执法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下,全面落实“五个再砍掉一批”决策部署的同时,再整合清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大力简化投资审批,实现“五证合一 ”、“一照一码”,全面清理并取消、调整规范现有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推出一批创新监管、改进服务的举措,构建集审批、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便民服务体系,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业创新清障监管搭台,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衔接好国务院、省、吉林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清理本级行政审批项目,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彻底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对市政府已经取消并转为日常管理后仍以审批方式管理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彻底清理。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公布保留的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市政府部门责任事项,建立与行政职权一一对应的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督促指导各部门加快推进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加强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监管,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明放暗不放等行为。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全面清理投资项目审批前置条件,摸清底数,提出清理意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前置中介服务,对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完善重大项目领办和代办制度,对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实施领办制度,尽快完善项目土地、规划、环评等项目前期手续,理顺审批要件,提高审批速度;探索建立代办制度,组织成立代办机构,为项目提供审批环节全流程服务。按照国家和省建设覆盖省、市、县三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要求和建设标准,推进网上并联审批。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放宽企业投资准入,规范政府审批权责和标准,简化办理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对各项报建手续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简化办理项目建设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减少环节,优化流程,缩短时限,解决项目开工前“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按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目录,及时做好清理取消工作。我市政府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一律取消。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及职业资格设置管理和职业技能开发相关规定、行业组织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和要求,制定我市的落实措施。强化职业资格实施监管,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和鉴定制度,切实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的问题。
  
  (四)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经国务院批准、越权设立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对未经省政府及其财政、物价部门批准,越权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违反规定擅自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清理整合和规范市级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归并收费依据相近、征收对象相同、计征方式和资金用途相似的项目,按照省要求降低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理规范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一律取消;对确需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的收费,严格核定服务成本,制定服务价格;对事业单位提供中介服务的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禁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和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行为;严禁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对国家和省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各执收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变换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指导和督促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开展收费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
  
  (五)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制公章准许证明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五证合一”,制定出台改革意见,实现“一照一码”。深化 “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公开决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落实国家建设小微企业名录有关要求,加快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等。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出台加强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意见,逐步实现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有序共享。落实《吉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吉政发〔2014〕46号),制定出台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实施方案。简化和完善注销流程,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逐步构建便捷高效的市场退出机制。制定工商登记窗口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不断优化工商登记服务,进一步提高工商注册便利化程度。
  
  (六)深入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及时跟进,研究提出我市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实施意见。减少对学校办学行为的行政干预,制定鼓励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推动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加大扶持力度,放宽准入标准,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抓好产业园区建设,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加快新兴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落实好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检查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并加以整改。研究加强对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项检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是否及时跟上、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监管漏洞和衔接缝隙,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对教科文卫体领域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省要求,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七)深入推进优化政府服务改革
  
  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切实提高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提供有效管用的信息和数据,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和开拓市场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履行政府法律援助责任。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教育,做好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制定完善人才政策,营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凡是企业和社会组织有积极性、适合承担的,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尽可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确需政府参与的,也要更多采取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方式。政府要履行好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消除影响群众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建设,升级审批平台,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强化重大项目审批的全程监督监管;建立并联审批协调及首席代表等机制,推动重大项目并联审批进程。按照省相关要求,努力打造集审批、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便民服务平台,形成集聚效应,实现服务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引入金融、法律等正规中介机构,免费为中小微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申报咨询、办事指引、法律建议等前置性服务;引入具有正规资质的代办公司供办事群众和企业选择,提高申报效率。创新政务服务工作方式,扩大行政审批网上服务范围;按照省建立“证照库”、“一证通 ”等数据共享平台,组织开发行政审批数据交换系统,实行省级政务大厅与省直各部门之间的网络对接和省、市、县三级政务大厅网络对接相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推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全部进厅、全部进网、全部公开、全部列入监管,实行一般事项 “即办制 ”。
  
  (八)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改革
  
  按照省筹备建设“吉林省行政执法信息监督平台”,整合城管队伍相关要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整合其他执法队伍,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实现管理制度化、考试规范化、资格信息化。深入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九)进一步强化监管方式创新
  
  研究制定加强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 “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 ”的原则,梳理各部门后续监管责任清单,加强 “先照后证 ”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相关制度,推动各部门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实现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大力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综合执法、信息披露、举报奖励、诚信档案等办法,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方面取得明显突破。
  
  (十)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抓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国务院总体部署和省政府的工作安排,积极跟进,搞好衔接,上下联动。要树立问题导向,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明确改革重点,推出有力措施,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建立健全决策、协调、督办、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改革保障机制,制定统一的工作规范、标准和程序,强力推进改革。要及时跟踪各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梳理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收集和汇总各部门改革动向和经验做法,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配合各项改革,做好相关制度、办法、措施的起草、修订、审核、清理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及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问题意识、攻坚意识,主动作为、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切实担负起推进本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重任,确保各项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在巩固以往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举措、统筹协调,深入推进改革。参照我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鼓励大胆改革,积极探索,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承担改革任务的政府部门要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推进举措,排出时间表和进度表,按照职责分工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三)加强法治保障。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要求,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法制组要及时承接或提出对法规和规章的修改、废止意见建议。加强对本级政府及部门出台改革措施的合法性审核,确保改革在法律框架范围内进行。
  
  (四)加强督查问责。不断加大对改革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创新督查方式,并与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价结合起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提出行政问责建议。
  
  (五)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综合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准确宣传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成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引导企业和群众正确认识改革,广泛参与改革,在全社会营造理解改革、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磐石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2.磐石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责任分工安排表
  
  附件1
  
  磐石市人民政府
  
  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伟光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丁  勇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顾  强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宝力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邓俊伟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于  杰  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贺华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张晓图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于东成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矫林岩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董连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韩玉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英奎  市财政局局长
  
  王富江  市民政局局长
  
  张大威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洪波  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顾永生  市教育局局长
  
  孙国臣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王  义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振国  市商务局局长
  
  王  义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宋  斌  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廉守臣  市就业局局长
  
  王云飞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刘向武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毕  凯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  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庄纪君  市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侯  锋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王  瑜  市国税局副局长
  
  李迎春  市地税局副局长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优化政府服务改革组、行政执法改革组8个专题组以及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从市政府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集中办公,对外以磐石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各专题组和功能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一)专题组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1.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编办主任于杰担任,副组长由市编办副主任宋斌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取消和上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监管,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明放暗不放,建立和完善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
  
  2.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发改局局长张晓图担任,副组长由市工信局局长王义、国土资源局局长于东成、环保局局长矫林岩、住建局局长董连峰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完善重大项目领办和代办制度,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 “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3.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长由市人社局局长韩玉辉担任,副组长由市就业局局长廉守臣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4.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李英奎担任,副组长由市工信局局长王义、民政局局长王富江、发改局副局长王云飞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5.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张大威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李洪波、发改局副局长刘向武、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毕凯、公安局副局长王力、社保局副局长庄纪君、国税局副局长王瑜、地税局副局长李迎春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制公章准许证明、社会保险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探索“多证合一”模式,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6.教科文卫体改革组
  
  组长由市政府办副主任顾强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局长顾永生、文广新局局长孙国臣、工信局局长王义、发改局局长张晓图、商务局局长陈振国、卫生计生局局长王义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 ”的意见和措施。
  
  7.优化政府服务改革组
  
  组长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李洪波担任。
  
  负责牵头研究创新政务服务管理方式,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优化政府服务。加强政务大厅建设,打造虚实结合的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完善进厅审批项目领办、代办、首席代表、限时办结、并联审批、审批专用章等制度,深化巩固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快推进网上审批和“一站式”服务,探索建设“证照库”“一证通”,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规范、便捷、高效的服务。
  
  8.行政执法改革组
  
  组长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贺华担任,副组长由市编办副主任宋斌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和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监管平台,推进综合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约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改善发展软环境。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或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在承担相应职能的同时,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二)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1.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长由市政府办副主任顾强、陈宝力担任,副组长由市编办副主任宋斌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应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各相关单位改革工作;建立工作例会制度,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2.督查组
  
  组长由市政府督查室主任邓俊伟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各部门单位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3.法制组
  
  组长由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侯锋担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方案,对清理的文件进行审核等。
  
  4.专家组
  
  具体组成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再研究确定。主要任务是受协调小组委托,根据工作安排,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事项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2:
  
  磐石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责任分工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1*
  
  衔接好国务院、省和吉林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及时衔接、无缝对接,确保落实到位。
  
  市编办(协调小组行政审批改革组组长单位)牵头
  
  全年工作
  
  2*
  
  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下同),进一步清理本级行政审批项目,再取消一批企业、群众关注和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
  
  市编办牵头
  
  9 月底前完成
  
  3*
  
  清理省级设定市县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市编办牵头
  
  9 月底前完成
  
  4
  
  彻底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对省政府已经取消并转为日常管理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彻底清理。
  
  市编办牵头
  
  9 月底前完成
  
  5
  
  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投资建设项目除外)中介服务,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市编办牵头
  
  12 月底前完成
  
  6
  
  部署并指导市政府相关部门责任清单工作。
  
  市编办牵头
  
  全年工作
  
  7
  
  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梳理市政府部门责任事项,建立与行政职权一一对应的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
  
  市编办牵头
  
  2016年6月底前完成
  
  8
  
  加强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监管,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明放暗不放等行为。
  
  市编办牵头
  
  全年工作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9
  
  清理投资项目审批前置条件,摸清底数,理清项目名称、依据、内容、流程、时限等,形成清理意见。
  
  市发改局(协调小组投资审批改革组组长单位)牵头
  
  9 月底前完成
  
  10*
  
  清理规范投资项目前置中介服务,对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并向社会公开。
  
  市发改局牵头
  
  9 月底前完成
  
  11
  
  建立完善重大项目领办和代办制度。对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实施领办制度,完善项目土地、规划、环评等前期手续,理顺审批要件;探索建立代办制度,组织成立代办机构,为项目审批环节全流程服务。
  
  市发改局牵头
  
  9 月底前完成
  
  12
  
  对各项报建手续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简化办理项目建设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减少环节,优化流程,缩短时限。解决项目开工前“最后一公里”问题。
  
  市发改局牵头
  
  9 月底前完成
  
  13
  
  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放宽企业投资准入,规范政府审批权责和标准,简化办理手续,优化审批流程。
  
  市发改局牵头
  
  12 月底前完成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14
  
  按照省市要求抓好职业资格监管及相关制度落实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12 月底前完成
  
  四、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15
  
  制定收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市财政局(协调小组收费清理改革组组长单位)牵头
  
  8 月底前完成
  
  16
  
  严格按照国家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经国务院批准,越权设立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对未经省政府及其财政、物价部门批准,越权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违反规定擅自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
  
  市财政局牵头
  
  9 月底前完成
  
  17*
  
  对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收费进行分类清理整合规范。清理整合和规范省级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归并收费依据相近、征收对象相同、计征方式和资金用途相似的项目,调整不符合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方式的项目,按省规定降低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市财政局牵头
  
  9 月底前完成
  
  18*
  
  清理规范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一律取消;对确需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的收费,严格核定服务成本,制定服务价格。对事业单位提供中介服务的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禁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
  
  市财政局牵头
  
  12 月底前完成
  
  19
  
  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制止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和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行为。严禁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市财政局牵头
  
  8 月底前完成
  
  20
  
  对国家和省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各执收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变换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
  
  市财政局牵头
  
  12 月底前完成
  
  21
  
  全面实施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项目、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分别编制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市财政局牵头
  
  8 月底前完成
  
  五、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22*
  
  制定出台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年内实现“一照一码”。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小组商事制度改革组组长单位)牵头
  
  12 月底前完成
  
  23
  
  深化“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公开决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9 月中旬完成
  
  24
  
  落实国家建设小微企业名录有关要求,加快建立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国务院政策出台后立即落实
  
  25*
  
  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功能,加快实现各部门信息集中公示、互联互通、有序利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全年工作
  
  26
  
  落实《 吉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吉政发〔2014 〕46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全年工作
  
  27
  
  简化和完善注销流程,年内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逐步构建便捷高效的市场退出机制。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12 月底前完成
  
  28
  
  开展工商登记窗口标准化建设,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进一步提高工商注册便利化程度。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全年工作
  
  六、深入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29*
  
  研究提出推进我市教科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实施意见。
  
  市文广新局(协调小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成员单位》 分别负责
  
  全年工作
  
  30
  
  加强以众创空间为重点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市文广新局负责
  
  11 月底前完成
  
  推动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省相关文件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全年工作
  
  加大扶持力度,放宽准入标准,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市工信局负责
  
  全年工作
  
  抓好产业园区建设,争取政策倾斜、资金扶持,加快新兴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市文广新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分别负责
  
  全年工作
  
  31
  
  落实好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下放审批项目的对接,开展审批人员业务培训,规范审批流程,统一审批档案,确保承接渠道畅通。逐项检查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并督促整改。
  
  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局分别负责
  
  9 月中旬完成自查
  
  32
  
  研究加强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项检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是否及时跟上、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监管漏洞和衔接缝隙,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
  
  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局分别负责
  
  9 月底前完成
  
  33
  
  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逐项研究保留与取消下放项目,依法再提出取消或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流程、完善审批制度、合理降低门槛、清理中介服务,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清障搭台。
  
  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局分别负责
  
  12 月底前完成
  
  七、深入推进优化政府服务改革
  
  34
  
  切实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搞好法律、政策、信息、技术、标准、人才等方面的服务,为创业创新搭台助力。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年工作
  
  35
  
  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建设,升级审批平台,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强化重大项目审批的全程监督监管。
  
  市政务公开办(协调小组优化政府服务改革组组长单位)牵头
  
  12 月底前完成
  
  36
  
  建立并联审批协调及首席代表等机制,推动重大项目并联审批进程。
  
  市政务公开办牵头
  
  12 月底前一期工程投入运行
  
  37
  
  制定《 磐石市政务大厅管理办法》 ,努力打造集审批、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便民服务平台。
  
  市政务公开办牵头
  
  12 月底前完成
  
  38
  
  引入金融、法律等正规中介机构,免费为中小微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申报咨询、办事指引、法律建议等前置性服务。引导正规中介机构和全程代办服务机构入驻政务大厅。
  
  市政务公开办牵头
  
  10 月底前完成
  
  39
  
  创新政务服务工作方式,扩大行政审批网上服务范围。
  
  市政务公开办牵头
  
  全年工作
  
  40
  
  按照省统一部署,建立“证照库”、“一证通”等数据共享平台,推进我市政务大厅与市政府各部门之间的网络对接。
  
  市政务公开办牵头
  
  全年工作
  
  41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推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全部进厅、全部进网、全部公开、全部列入监管,实行一般事项“即办制”。
  
  市政务公开办牵头
  
  12 月底前完成
  
  八、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改革
  
  42
  
  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
  
  市法制办牵头
  
  12 月底前完成
  
  43
  
  整合其他执法队伍,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清理整合规范行政执法队伍。
  
  市法制办牵头
  
  全年工作
  
  44
  
  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市法制办牵头
  
  12 月底前完成
  
  45
  
  深入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督促没有制定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行政执法机关要尽快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已经制定标准的,要按制定程序进行修改完善。
  
  市法制办牵头
  
  全年工作
  
  46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调研,全面掌握责任制制度完善情况和行政执法责任落实情况。结合调研情况制定并印发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或意见,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将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作为依法行政部分的重要内容。
  
  市法制办牵头
  
  12 月底前完成
  
  47
  
  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联合省财政厅、物价局、审计厅和监察厅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进行检查。
  
  市法制办牵头
  
  12 月底前完成
  
  九、进一步强化监管方式创新
  
  48
  
  出台我市《关于加强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各部门后续监管清单,强化“先照后证”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10 月底前完成
  
  49
  
  全面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相关制度,推动各部门对失信企业实行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全年工作
  
  50
  
  组织开展工商部门公示企业信息情况检查和企业年报信息、即时信息公示情况抽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9 月底前出台,企业信息抽查工作不少于3 次
  
  51*
  
  大力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综合执法、信息披露、举报奖励、诚信档案等办法,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方面取得明显突破。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年工作
  
  十、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52
  
  督促指导抓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推进机制。
  
  协调小组办公室、督查组负责
  
  7 月中旬完成
  
  53
  
  对国家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省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协调小组督查组牵头
  
  全年工作
  
  54
  
  加强改革进展、典型做法、意见建议的沟通交流。
  
  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
  
  全年工作
  
  55
  
  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
  
  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
  
  全年工作
  
  56
  
  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及效果,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
  
  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各专题组按业务分工负责
  
  全年工作
  
  57
  
  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力度”督查。
  
  协调小组督查组牵头
  
  12 月底前完成
  
  58
  
  开展投资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工作等专项督查。
  
  协调小组督查组牵头
  
  12 月底前完成
  
  59
  
  抓住典型案例加强督查,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
  
  协调小组督查组牵头
  
  全年工作
  
  60
  
  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完成对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分别作出继续执行、宣布失效或废止、修改等处理。
  
  协调小组法制组牵头
  
  全年工作
  
  61
  
  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对以市政府名义拟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涉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把质量关,保证省政府文件以及相关措施的合法性。
  
  协调小组法制组牵头
  
  全年工作
  
  62
  
  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协调小组专家组牵头
  
  全年工作
  
  63
  
  从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加强理论研究,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协调小组专家组牵头
  
  全年工作
  
  注: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对以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办,其中标“*”号的为重点督办事项。牵头部门和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单位要及时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进展情况。

( 责任编辑:宣芮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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