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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局、办,腾字种畜场、大遐畜牧场、鹿场、良种繁育基地,乾水工业集中区、乾安工业园区、大布苏工业园区、鳞字特色农业园区: 为进一步做好扬尘治理,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现就全县扬尘污染防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内容和单位责任分工 (一)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内容。重点治理各种建筑工地、物料堆场、道路扬尘、交通运输过程中散装物料沿路抛洒以及堆料场烟尘等。按照属地管理、业主负责、部门监管、公众参与的原则,明确工作职责。 (二)单位责任分工 (1)县执法局。负责对城区扬尘污染治理监督管理。主要职责任务: ①规范道路清扫工作。加大机械化作业力度,清扫同时应冲洗道路,主要街道每天清扫、冲洗;清扫过程中不得产生扬尘,禁止焚烧垃圾。加强道路及两侧绿化带的冲洗。对行道树、草坪实施淋洗。 ②严禁带尘车入城。禁止车容不整洁的各类车辆在城区内行驶。严查道路运输抛洒。对城区内运输物料、渣土的车辆不采取密闭措施运载粉尘物品或容易脱落、扬洒物品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对在公路用地、路肩内倾倒废土、垃圾的,对污水、泥石、玻璃等散落物污染路面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县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和房屋拆除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等工作。 ①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建筑工地严禁在道路和人行道堆放建筑材料,严禁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得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必须做到工完场净。各工地必须有专人负责车辆清洗作业工作,同时对工地周边实施保洁。对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必须洒水压尘;遇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并覆盖防尘布。 ②严格拆迁施工扬尘管理。拆除作业前,实施拆除单位必须在工地周围设置围挡,作业时必须持续洒水以抑制扬尘。施工中的土方作业,必须落实覆盖、洒水、冲洗等除尘措施。 ③加强市政施工扬尘治理。市政工程、道路开挖施工的路段必须设置施工围挡,设置醒目标识。施工中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必须采取有效防尘措施;产生的弃渣弃土,必须当天清运。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进行现场恢复,不得造成路面损毁。 (3)县交通局。负责对公路施工现场进行整治,确保物料存放场所密闭,避免起尘。负责牙四公路和乡村道路工程施工和扬尘污染治理等工作。施工中产生的土料及其他建筑物料,必须实施苫盖,做到工完场净;负责城区以外运输车辆行驶中扬尘污染的管控。 (4)灌区管理办公室。负责灌区工程施工和扬尘污染治理等工作。施工中产生的土料及其他建筑物料,必须实施密闭苫盖。 (5)各乡(镇、场、园区)负责对辖区内扬尘污染属地管理。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园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职责,制订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严肃查处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实行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二)建立举报和定期通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造成城区扬尘污染的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县环保局、县执法局、住建局等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举报和投诉。对投诉和检查中发现的城区扬尘污染问题,要及时核实通报,相关主管部门要迅速予以查处,并反馈查处结果。 (三)严格监督检查。县环保局要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环境保护工作监督范围。县执法局要将道路保洁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纳入保洁作业技术规范,将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纳入综合管理考核,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县交通运输局要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公路管理。县监察局对工作中推诿扯皮、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乾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 ( 责任编辑:王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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