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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8-16 来源:乾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局、办,腾字种畜场、大遐畜牧场、鹿场、良种繁育基地,乾水工业集中区、乾安工业园区、大布苏工业园区、鳞字特色农业园区: 为全面推进环境大排查工作,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决定深入开展环境问题大排查并对环境排查实行零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对辖区(职责管理)内的厂中厂、居民区、城乡结合部和辖区交界地带是否存在排污企业、污染企业或其他影响环境问题现象进行拉网式大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对排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或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要“零容忍”,及时上报,消除环境隐患。对“散乱污”或无证非法企业要提请相关部门,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针对排查出的非法企业排放污染物类别、数量、污染程度等特点,各地要立即向环保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四、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做好环境信访稳定工作,排除一切信访隐患,确保维护辖区内社会稳定。 请各地各部门于2017年6月29日下午下班前将排查发现的环境污染隐患问题,以正式文件的形式,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至县政府9楼西侧综合科(没有排查出问题也要上报)。不报的将进行严肃问责。联系电话:8256909。 乾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 ( 责任编辑:王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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