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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乾安县对秸秆露天焚烧实施严格管控。10月21日,县生态环境局的干部职工来到鳞字特色农业园区,就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向村民宣传普及。 焚烧秸秆不仅浪费资源,而且污染环境,县生态环境局希望广大农民朋友要做到“秸秆禁烧 从我做起”,同时相互转告,按照要求正确处理好农作物秸秆,杜绝焚烧行为,避免产生危害,共同保护良好的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马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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