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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要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快构建现代化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到今年年底,实现县域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全覆盖、农村电子商务双向流通渠道全覆盖、行政村电子商务应用全覆盖;农村电子商务在解决买难卖难、创业增收、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 《意见》提出,石家庄市将建设和改造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基础设施,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到今年底实现物流配送中心覆盖所有县(市)、区。基本实现行政村宽带全覆盖。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打通断头路,完善“村村通”工程,提供便利的交通运输支撑体系。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电商建设 在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方面,省会支持各类企业或社会力量参与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当地农村产品资源,培育特色品牌,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数据采集分析,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数据互通共享。 鼓励电商企业加强与万村千乡、邮政便民服务网点、供销社、超市等流通主体的合作,新建或改造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拓展服务功能,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到2016年底,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配送中心覆盖所有县(市)、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覆盖所有行政村。 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商主体 意见明确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主体,鼓励支持本地优势商贸流通企业、域外龙头电子商务企业共同参与农村电商建设,借助其平台资源优势,完善创新农村电商发展模式。 鼓励全员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引导返乡高等学校毕业生、返乡青年等参与农村电子商务,扩大农村电子商务主体。 同时,引导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拓展农村业务,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咨询、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网店建设、品牌培育、品质控制、营销推广、物流解决、代理运营等专业化服务,培育一批扎根农村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创新农村产品交易模式 意见提出,在推进农村电商全覆盖过程中,建设新型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创新农村产品交易模式。引导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地方特色馆,促进“三品一标”“名特优新”“一村一品”农产品上网销售。鼓励大型生产基地和流通企业探索建立高效衔接的农产品O2O交易模式。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邮政网点、快递网点和社区对接,开展生鲜农产品“基地+社区直供”电子商务业务。并开发“智慧旅游”项目,对接第三方旅游电子商务平台,结合地域特色旅游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个性化、体验式的农村电子商务。 打造个性化特色农村产品 支持企业整合农产品、农村制品以及县域中小企业产品等产品资源,按照网络消费需求打造个性化的特色农村产品。 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逐步增加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功能,实现一网多用,缩小城乡居民在商品和服务消费上的差距。 在不断完善农民网络购物功能的基础上,逐步增加手机充值、票务代购、家电维修、养老、医疗、土地流转等功能,进一步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服务水平。 提升“三农”服务水平 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逐步增加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功能,实现一网多用,缩小城乡居民在商品和服务消费上的差距。在不断完善农民网络购物功能的基础上,逐步增加手机充值、票务代购、水电气费缴纳、农产品网络销售、小额取现、信用贷款、家电维修、养老、医疗、土地流转等功能,进一步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服务水平。 在扶贫开发和美丽乡村建设中,电子商务也将作为一条重要“标配”。《意见》明确,结合“互联网+扶贫”,推动电子商务扶贫工程深入开展,探索创新电子商务扶贫模式,开辟贫困老区特色产品交易专区;开展农村电子商务专项行动,落实美丽乡村农村电子商务站点建设标准。( 责任编辑:陈晓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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