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乾政发〔2015〕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腾字种畜场、大遐畜牧场、鹿场、良种繁育基地,乾水工业集中区、乾安工业园区、大布苏工业园区、鳞字特色农业园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衔接国务院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5〕58号)、《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吉政发〔2015〕47号)等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再取消和调整一批县级行政审批项目。 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也是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和地方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举措。全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放、管、服”工作,认真做好取消、暂停事项的落实衔接和监管,防治出现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和日常管理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对于上级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要认真做好承接,及时制定和公开行政审批流程图,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经过研究论证,县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191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30项、暂停的行政审批项目33项、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的项目27项、调整为日常管理的项目23项、列入审核转报的项目38项、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1项。 核转附件:1.县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91项) 核转附件:2.县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0项) 核转附件:3.县政府决定暂停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3项) 核转附件:4.县政府决定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的项目目录(27项) 核转附件:5.县政府决定调整为日常管理的项目目录(23项) 核转附件:6.县政府决定列入审核转报的项目目录(38项) 核转附件:7.县政府决定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项) 乾安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4日 ( 责任编辑:李铁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