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时间:2018-6-29 来源:中共前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问责利器压实生态环保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将查处的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八郎镇林业站站长程长军因监管不力致使林地改变用途的问题。2017年,该镇北上台子村村民王某某非法开垦林地38.36亩种植水稻,改变林地用途,程长军因监管不力,致使生态环境被破坏。2018年2月,程长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平凤乡朱家村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翟富因监管不力致使河道环境被破坏的问题。2017年8月,朱家村村民在位于嫩江河道内滩涂地耕种近1公顷高杆作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翟富因监管不力,2017年9月,翟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八郎镇黎明村党支部书记邢万金、村民委员会主任翟万龙因秸秆禁烧工作失控,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2017年秋季,由于邢万金、翟万龙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失控,致使该村收割后的稻田地发生5处着火点,过火面积达2.5公顷,造成环境污染。2017年11月,邢万金、翟万龙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乌兰图嘎镇副镇长王欣因监管不力致使草原被改变用途的问题。2017年,乌兰图嘎镇万宝山村等多个村委会,擅自将238.8公顷草原改变用途,其中:66公顷草原青贮地被种植农作物,72.8公顷草原被私开乱垦,100公顷草原被开垦种植水稻。王欣作为分管畜牧兽医站工作的副镇长,因对草原资源监管不力,致使生态环境被破坏。2017年9月,王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前郭县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兼监察大队队长闫松柏因监管不力致使水源地生态环境被破坏的问题。2015年8月,前郭经济开发区粮窝村村民王某某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建房,违法建筑面积1658.9平方米,闫松柏因监管不力,致使水源地生态环境被破坏。2017年9月,闫松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乌兰图嘎镇太力佰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马振野因监管不力致使草原改变用途的问题。2011年12月,乌兰图嘎镇太力佰村100公顷奶牛饲料地被承包户吴某开垦耕种水稻,改变草原用途,马振野因监管不力,致使生态环境被破坏。2017年8月,马振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6起案例中的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作风不严不实,抓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不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对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行为查处不力,严重偏离了中央决策部署,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严惩不贷。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对生态环境保护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在决策和具体工作中,时刻绷紧生态环保这根弦,牢牢把握治污攻坚这条主线,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忠诚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出重拳、下猛药,铁腕整治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职不力、推诿扯皮、作风不实、不担当的领导干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责任编辑:管理员 ) |
|
|